走在蓝色的田野上克莱尔middot

克莱尔?吉根,年出生于爱尔兰东部海岸上的威克洛郡(CountyWicklow)乡间一个信奉天主教的大家庭,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十七岁时,她即远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的洛约拉大学,主修英语和政治学。年她回到爱尔兰,再相继到威尔士加迪夫大学和都柏林三一学院攻读创意写作硕士课程。年她开始创作短篇小说时,发现自己在这方面可能具有潜力,她的短篇小说相继获得两个爱尔兰短篇小说奖——弗朗西斯?麦克马努斯奖和威廉?特雷弗奖。在弗朗西斯?麦克马努斯奖的颁奖仪式上,她认识了爱尔兰有影响的作家、编辑戴维?马库斯。后者读过她的获奖小说,印象深刻,便问她还有没有其他短篇。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南极》(Antarctica)就这样经戴维?马库斯的介绍而于年出版了。《南极》以简洁、冷峻的笔调描写了爱尔兰许多普通人之间的情感、日常生活戏剧冲突,深受评论界好评,被称为具有雷蒙德?卡佛、威廉?特雷弗等短篇小说大师作品的神韵,为她赢得年度鲁尼爱尔兰文学奖这一爱尔兰文坛重要奖项以及《洛杉矶时报》年度图书奖。克莱尔?吉根的创作极为严肃认真。一直到年,她才推出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走过蓝色田野》(WalktheBlueFields),同样深受英语文坛好评。美国著名作家理查德?福特(RichardFord)将它选为他个人的年度好书。

走在蓝色的田野上

克莱尔·吉根(爱尔兰)

马爱侬译

早些时候,女人们拿着花来了,花都是红的,颜色一种比一种深。她们等在教堂里,那股花香十分浓郁。风琴手再一次慢慢弹奏巴赫的托卡塔,但是疑虑的情绪在教堂的人群中弥漫开来。早晨的阳光已经掠过洗礼盆的花岗岩盆口,落进盆内。神父抬起头,注视着敞开的门口,穿绿色绸衣的伴娘们在那里静静伫立。她们身后,一缕青烟在四月的天空袅袅升起。烟散了,随风飘逝,约翰·劳勒带着他唯一的孩子走上台阶,准备把她交出去。神父没有核对时间,就向众人表示问候,开始履行仪式。一开始,他话说得不够连贯,但是很快双方就宣誓完毕,杰克森把那枚朴素的金戒指戴在了她的手指上。在祭具室里,神父注意到新娘拿起那支沉甸甸的钢笔时手在颤抖,黑墨水在登记簿上留下的笔迹那么拘谨,而杰克森大笔一挥,清清楚楚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此时,神父站在外面,出神地望着教堂的庭院。这是一个令人神清气爽的日子,天气晴朗,有风。五彩纸屑被吹散在墓碑上、人行道上,和通往墓地的小路上。那棵紫杉树上,有一小片面纱迎风发抖。神父伸手把它从树枝上摘了下来。面纱拿在手里硬硬的,不像是布料。他真想换掉这身衣服,走到教堂外的乡村公路上,穿过横路栅栏,一直朝河边走去。在田地之间的那块沼泽地里,他的出现会把那些野鸭惊飞。再往前去,到了水边,他就会感到平静,可是他一转动教堂门上的钥匙,就会面对街道,那里有他的职责。今天,村里许多店铺都关了门。肉店橱窗里的金属盘子擦得锃亮,里面空无一物。布店窗户后面的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只有报刊零售点的门开着,一个姑娘拿着剪刀在剪昨天报纸的标题。神父过了马路,顺着大街朝旅馆走去。这里曾经是新教徒的领地。旅馆两边的树木都很高,风在这里也变得很有人情味儿了。柳树间传来轻柔的细语,榆树们也仿佛在压低声音交谈。这地方有种气氛使人想起古老的过去:猎狗,长矛,纺车。历史上曾经有过乐趣。近代却全然不同,不堪回首。外面的草坪上,新娘、新郎和亲友们聚在一起。伴娘们穿着花枝招展的衣服,被伴郎说的什么话逗得哈哈大笑。摄影师站在前面,告诉他们站在哪里,摆出什么样的姿势。神父走过红地毯,再一次跟新郎握手。新郎是个矮胖的男人,一双普普通通的蓝眼睛,身体里透着一股蛮力。“祝你们一切顺利,”神父说,“希望你们幸福美满。”“谢谢您,神父。您也进来跟我们一起拍张相吧?”他说着就让神父站在了新娘旁边。新娘长得很美,婚纱让她肩膀上的雀斑暴露了出来。一串长长的珍珠衬着她的肌肤,看上去沉甸甸的。神父凑过去,但并没有碰到她,他注视着她头皮上的那道白线把富有光泽的红色秀发一分为二。她看上去很平静,但手里的花束却在颤抖。“你肯定冷了。”他说。“没有。”“肯定冷了。”“没有,”她说,“什么感觉也没有。”终于,她看着他了。一双绿眼睛冷冰冰的,看不出任何表情。“请大家往这边看!”神父的目光掠过摄影师的头顶,看着天上的云。云移动得很快,遮住了太阳,把这场合法婚礼的影子投在草地上。“太好了!保持别动!”大家僵住不动,照相机“咔嚓”一响,人群便开始散去。“现在给新郎全家照吧?请新郎家的人都站到前面来!”旅馆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空气很闷热。前台旁有个女侍者在舀潘趣酒。还有一个女侍者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站在那里切一条长长的熏鲑鱼。客人们排队去领叉子、刺山柑和鲑鱼肉。他们身边到处都是鲜花。神父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花:盛开的郁金香,蓝色的风信子,像喇叭一样的剑兰。他站在一罐玫瑰花旁边,深深地呼吸。花香很浓。他突然想喝点东西,就转向吧台。“您好,神父,”说话的是盾恩小姐,一个肥胖的女人,穿着一件五颜六色的裙服,“婚礼办得真像样。您安排得简短而精彩。”“这没有什么,盾恩小姐。我希望他们能满意。”“只有时间才会告诉我们,”她说,“您的判断可能下得太早。”神父笑了。“你喝杯酒吗?”“不,”她说,“我是滴酒不沾。”她双臂抱在胸前。“滴酒不沾?”“没错。滴酒不沾。如果您不知道原因,就呆到晚上看吧。”“来一杯矿泉水吧?”“不了,”她说,“我就等着吃饭了。”神父意识到她是愿意自己呆着。他走到吧台,要了一杯热的威士忌。女侍者叹了口气,把水壶放了上去,戳起一片撒了丁香的柠檬,把一把勺子扔进一个空玻璃杯里。神父看着人群,等着有人来找他。跟他说话的大都是女人。这里有些人很爱说话,还有些人欠着他的钱。杰克森太太是新郎的母亲,从外面的冷风里进来。她脸色绯红,衬着那件紫色的裙服,真是大红大紫。她脱掉帽子,却不知道放在哪里,只好又戴回头上。“我可怎么是好呢?”她说。“老成了这个样子。”只是一个老把戏,神父曾经喜欢但后来厌倦了:她们把自己贬得一钱不值,而他几句话就让她们树立信心。总是在寻找别人的夸赞。“别来这套了,”他说,“你看上去光彩照人。”“上帝保佑我们吧,神父,您是不知道啊。”她说,把身子又挺直了一英寸。“很容易知道你是个神父,”她的侄女说,“一般男人绝不会这么说。”她端详着屋子里的人,显然对那些男人感到失望。杰克森太太没有理会这句话。“好了,至少办完了一桩事情。现在我只剩一个儿子了,上帝知道,我要留着他给我养老送终呢。”“你认为他不会结婚吗?”“谁会要他呢?一个招人厌的吃货。干起活来没命,玩起来也没命。”“杰克森太太,你喝杯酒吧?”“不喝,”她说,“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去看看晚宴准备得怎么样了。”一个不属于这个教区的年轻女人靠在吧台上,等着别人来招呼她。她身边的理发师盯着自己的杯子。“神父,您说这杯子是半空的还是半满的呢?”“随你怎么想吧。”神父说。“我说,我不知道您还在喝什么,”女人说,“但是毫无疑问,没有满就没有空,没有空就没有满。”理发师皱起眉头,慢慢明白了这话的意思。一个女花童飞快地跑过,后面跟着一群孩子。热威士忌使神父平静下来,想起了年轻时那些冬天的夜晚。他开始想到圣诞节和他的母亲,母亲把浓烈的黑啤酒倒进布丁,让他搅拌,让他许愿。母亲鼓励他从事神职,但并不强迫。有一次,他还是祭台助手的时候,站在祭具室里,用手轻轻掠过那件法衣,那件白色长袍。冬天的日光洒在高高的窗户上,斑斑驳驳,教堂里,唱诗班在练习“你多么伟大”。在那一刻,他觉得道路豁然敞开,但是眼下没有时间思索这些事情了。新娘的父亲劳勒挤进来抓住了他的手。神父感觉手心里的是钱。“麻烦您了,不成敬意。”劳勒轻声说。“谢谢,”神父接受了,“我乐意效劳。”劳勒是个鳏夫,在卡娄路上有二百公顷的地。丝绸领带打得很规矩,上面的条纹衬得西服的深红色针脚格外醒目。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有品味的男人。他隔着吧台看着新郎,新郎低垂着头,在听另一个男人说话。“你说,他那个兄弟站在那儿合适吗?”劳勒问。“宴会不是很快就要开始了吗?”神父说。“我们已经安排了,这样大家就不用无所事事地晃悠。他们很快就应该叫我们了。”劳勒沉默下来,又注视着新郎。“当一个女人打定了主意时,你可别去妨碍她。你最好躲她远远的。”“车到山前必有路。”神父安慰他道。“也许是吧。”劳勒说,低下头,用擦得锃亮的大鞋尖蹭着凳子。“你得靠后站站,让她们放手去干,让她们去犯错误。麻烦就在这里。但如果你不想惹这个麻烦,你的麻烦会更多。”舀潘趣酒的女孩拿着锣走进酒吧间。“女士们、先生们!请大家落座!晚宴要开始了!”人群里传过一阵小小的惊讶。女人们去拿手袋。喝酒的人紧张起来,急忙又要了一杯。大家稀稀拉拉地朝舞厅走去,那里已经摆好了桌子。“你知道我在哪儿,”神父说,“如果需要,尽管来找我。”“但愿我不用去麻烦您。”劳勒说。“随时来好了,”神父说,“我晚上基本上都在家。”在男厕所里,他站在镜子前洗手,把额头上的头发往后梳。头发长得真快,遮住了眼睛,上次去理发店,头发剪得很马虎。伴郎多纳尔·杰克森走进来,靠在墙上解手。小便哗哗地冲在瓷砖上。家伙还没放进去,他就转过身。他的家伙真大,他很费力地把它塞进租来的裤子里。“该死的装饰品,神父,”他说,“跟你自己的一样。”“哟!”肯尼迪冲了马桶,走出隔间,大声说道。“这可没必要。你还能不能把那家伙收起来?”他半嗔半怒地说。“神父,别理这个混蛋。别理他。”一出门,神父听见笑声。曾经,就在不久以前,人们会等到他听不见了再说笑。他必须到吧台去让自己重新镇定一下。婚礼很难对付。人们乱纷纷地敬酒、说话,而他必须在场。一个男人把女儿交给一个年轻人。一个女人看见儿子投入一个小女人的怀抱。这使他们不敢相信。有代价,有伤感,覆水难收。凡是当众承诺的时候,人们都会哭。他站在柜台前,要了一小杯强力威士忌。女侍者把酒递给他时,说已经付过钱了。神父抬起头。柜台那边站着新郎,手里端着一杯新的黑啤酒。他举起杯子笑了笑。神父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小口。在此之前他从没有想过,杰克森或许已经知道了。摆满桌子的舞厅里已经熙熙攘攘。银餐具闪闪发亮,烛光摇曳,椅子摩擦着光亮的地板。半个教区的人都来了。小规模的婚礼看来是不够用了。主桌已经坐满了人,只有新郎的座位还空着。他为什么断定主桌会给他留一个座位呢?他尴尬地在那些桌子之间走来走去,寻找自己的名字。盾恩小姐给他打手势,指给他看。他被安排在亲戚那一桌上。左边是新娘的舅舅,右边是新郎的姑妈。“我发现他们把您跟别的罪人安排在一起了。”姑妈说。神父没有回答。他们无关痛痒地聊了一两分钟天气,然后研究菜单。菜名是烫金的,有两种选择:奶油蔬菜汤或鳄梨螃蟹肉。然后是欧芹酱煮马哈鱼,或迷迭香炖小羊肉。新郎的姑妈认为没必要搞这么麻烦。“直接给我们一片煮火腿不就得了?我们成长的地方离鳄梨很远。”她说,希望得到别人的赞许。“不知道这马哈鱼是从哪儿捕来的,”西诺特说,“但愿不是我们那片水域。”他是个瘦精精的男人,不肯吃苦,还自己交待说偷过杰克森家山上的羊。坐在主桌的劳勒敲了敲玻璃杯,人们安静下来。一位工作人员拿着麦克风过来,递给了神父。神父机械地开始说道:“哦,主啊,保佑我们,您的赐福……”人们纷纷低下脑袋。有人把一个哭闹的孩子从屋里抱了出去。神父刚说到“阿门”,一盘盘鳄梨和一碗碗热汤就端上来了。面包上抹了黄油。人们埋头吃喝。女孩们一手拿一个酒瓶,负责倒红酒和白酒。一盘盘烤土豆端上来了,还有蔬菜和卤肉。大家尽情享受食物,四下一片沉默,直到最初的饥饿感得到了满足。然后便开始说话了。“您的体重一点也没增加,神父,”姑妈说,“请允许我问一句,您是怎么保持的?”“我散步。”他说,长叹了一口气。“他们说散步很管用。您走得远吗?”“顺着道路一直走到乳品厂,再走到河边,”他说,“只要可能,我每天都走。”“我知道那条路,”盾恩小姐说,“您去找过那个中国人吗,神父?”“没有,”他笑了,“什么中国人?”“啊,您不会认识他的——他不是基督徒——但经常有人去找他治病。”“治病?”“是啊。”她说着,伸手去拿盐。“他到底住在哪里?”“就在里德蒙家下面,在大篷车里。您知道那个干草棚后面吧?如果您真的往那边散步,肯定知道。”“他是个难民,里德蒙家有亲戚是中国人,”杰克森家的那个男人说,“采石场的里德蒙雇他干活,现在他在那儿放羊。”“听说他从没丢过一只羊,”布里恩说,“说句公道话,听说他倒是个好人,虽然做派跟我们不一样。”“他不肯养狗。对狗有某种恐惧。”山上来的麦克·布莱南说。“说不定他把该死的牧羊狗给吃掉了。”西诺特说,伸手去拿最后一个烤土豆。“那么,他到底做什么呢?”神父问。“我没说吗,他是放羊的。”盾恩小姐说。“不,我的意思是,他能治什么病?”“我也不太清楚,神父。我只知道有人去找他。我从来没去过。如果我哪儿不舒服,会去找接骨师奈尔。”“如果你后背有个罗锅,那他就是个神医,”布里恩说,“但你可能会等在一条灰狗后面。”“或者一匹该死的马!”西诺特说。“我不得不在一匹瘸腿的花斑马后面等了两个小时。”一片笑声。“如果你有什么不舒服,就去找那个中国人。”“都是胡扯。他能管什么用?一句英文都不会说。根本没法跟他说清楚你哪儿不舒服。”“咳,总有办法可以告诉他的!”麦克·布莱南笑着说。“你可以指出来呀!”盾恩小姐说。“你可以脱掉裤子,告诉他你是在教区的哪片地方长大的,然后就听天由命吧,”西诺特说,“他就是个中国人:吃狗肉,屙茶叶!”“闭嘴!”布莱南皱着眉头说。“这里可有人穿着教士服呢!”“嗨,”西诺特嘟哝着说,“我们都知道白色的教士服有多肮脏。”笑声很快变成了一触即碎的沉默。布里恩在咳嗽。姑妈又一次直起刀叉。“你知道什么叫肮脏,”盾恩小姐说,“你有五个姐姐给你熨平睡衣上的每道褶子。”她是好心解围,但西诺特的话像闷火煎熬。神父用力切小羊肉。麦克·布莱南看着桌子对面,另一个男人拄着拐杖走过。“说到骨头,”他说,“多诺修怎么了?”“今天早晨被小母牛踢了一脚。”西诺特说。“这下他该学会把手焐热再挤奶了。他去看医生了吗?”“没有,不肯去。”“没法让他去。”布里恩说。“他肯定家里放着拐杖。有两样东西绝不能放在家里:一是拐杖,二是摇篮。”“这可是经验之谈啊!”盾恩小姐大声说。“信不信由你,这话可再实在没有了。玛丽生下最后一个孩子,我就把摇篮拿到院子里,一把火给烧了,”布莱南说,“她回家后差点把我给吃了,要我说,时间不是差不多了吗?当然啦,母鸡就喜欢在婴儿篮里孵蛋。”“你有七个孩子,还是八个?”姑妈说。“我有九个。”布莱南说,从口袋里掏香烟。“生了这么多孩子,还要到外面去卖苦力,多惨哪,是不是?”主菜吃完了,忙碌的服务渐渐平静下来。出来把盘子撤走的是另一批姑娘。什么也没有打碎。谁也没有溜出去。甜品端上来了:杏仁馅饼加草莓,雪利甜糕,奶油。他们刚要举起勺子,开始新一轮的谈话,主桌的多纳尔·杰克森敲敲酒杯,站起身来。刚一站起,就又倒进了椅子里。人们都把目光转向他,沉默下来。竖起耳朵。有人忍不住吃吃发笑。伴郎试着又站起来。这次总算站稳了,但不得不靠在桌上,用手掌压住桌布。“大家好!”他大声说,“大家好!”新郎嘟囔着叫他不要胡说八道。新郎的话本不想让人听见,却通过麦克风传到大家耳里。“祝你们大家开心!”伴郎喊道。“希望你们都吃饱了。”说到这里他顿住了,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他低头看着新娘。他看着他哥哥。“当初我哥哥向这位凯特求婚的时候,我们都说他不可能把这么好的妞儿搞到手。”他看着桌布、酒杯、银色的盐瓶和胡椒瓶。“现在我们看到他成功了,唯一的遗憾是凯特没有一个妹妹!”他一推桌布,杯盘碗碟都跟着移动。一杯红酒打翻了,弄脏了白色的亚麻桌布。西诺特意味深长地看着神父,然后笑了笑,又把目光转向伴郎。“如果她有个妹妹,我们就能平分那片土地——”劳勒赶紧把麦克风从他手里拿过来,这么做的时候不失绅士风度。他开始十分真诚地感谢大家的光临。他说他很高兴自己的独生女儿找到了一个好丈夫。他说他尽了全力抚养她好好长大,还说虽然她母亲没能在场,但他知道她正在天上看着他们,祝福这个日子。他称赞了食物、红酒和服务。他感谢神父主持的简单仪式,感谢伴娘到场作证,感谢新郎家的所有人。他欢迎新郎进入他们家,希望新郎一辈子善待他的女儿。他说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求,然后就坐下了。新郎展开一张纸,又依次轮流感谢大家,几乎是重复他岳父的讲话。新娘静静地坐着,周围都是讲话的男人。一位女侍者端着香槟过来,但新娘谢绝了。神父看着她坐在那里,手握住酒杯的柄,他恍然想起了什么。往事这样鲜活、这样清晰,他希望他是独自呆着。蛋糕端上来的时候,大家鼓掌。新郎新娘站起来,抓住刀子。刀刃深深地切进蛋糕底层,他们例行公事地拍了照片。不久,蛋糕重又端了回来,切成了小块,撒上了糖霜。倒了茶,倒了咖啡。劳勒小姐伸手拿起一个餐巾塞进她的手包里。“做个纪念,”她说,“我已经有一打了。”麦克风又递到了神父手里。他站起来做感恩祷告,却对自己说的话一点感觉也没有。最近他祷告时,他的祈祷都没有回音。上帝在哪里?他这样问。而不是“上帝是什么?”他不介意自己不了解上帝。他的信仰没有动摇——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但他希望上帝能够显现。他只需要一个证明。有的夜晚,管家离去后,他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跪下来,祈祷上帝告诉他怎样做一名神父。大家必须赶紧吃完,然后把桌子收掉,腾出地方来跳舞。人们离开舞厅去酒吧间,去厕所,去外面的露天啤酒馆抽烟。这个时候,神父可以离开。他可以走向那些还没喝糊涂,还会记得他说过再见的人,跟他们握手。他知道在他家里,柴火已经准备好。他只要回去用火柴把它点燃。睡眠会来找他,这一天便会结束。但他必须留下来参加舞会。他要留下来看他们跳舞,然后再走。音乐开始了,是一首缓慢的华尔兹。“能和我跳这支舞吗,在我的有生之年?”新郎领着新娘步入舞池时,新娘的婚纱勾住了鞋边。她绯红着脸,弯腰解开。她已经摘掉面纱,所以脖子后面裸露着,只戴着那串珍珠。她直起身来,杰克森把她搂在怀里。她似乎挺情愿的。灯光照着她订婚戒指上的钻石,耀眼夺目。白鞋子跟着丈夫的步伐在舞池里起舞。他们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然后新郎的弟弟带着女傧相出来了。伴郎似乎脚底腾云驾雾。他也许说话不太连贯,但跳舞跳得不赖。伴郎跟着伴娘。他们看上去对自己没有把握,有点害羞。三曲华尔兹之后,音乐停了,伴郎问哥哥他能不能跟新娘跳舞。新郎看着他。劳勒站在舞池边缘,试着跟新郎对上目光。神父意识到自己很难无动于衷,尽管他说过绝不介入。新郎迟疑着,但还是同意了,很快,伴娘就跟新娘换了过来。乐队加快了节奏,换成了一首快步舞曲。伴郎跳起了摇摆舞。许多年前,他曾在某个摇摆舞比赛中赢过名次,现在一心想炫耀一下舞技。他把胳膊架成拱形,新娘在底下穿过,从他身后出来,但新娘移动的速度没有他希望的那么快。他把新娘推得旋转,可是当他想让她停止旋转时,伸手没有抓住她,只抓住了那串珍珠,他身子一转,链子断了。珍珠劈劈啪啪洒落在地,神父怔住了。他注视着那些珠子落在光洁的地面,朝他这边滚来。一颗珍珠撞在壁脚板上,从盾恩小姐张开的手旁滚过。她叹了口气,看着珍珠滚向神父的椅子。神父一伸手捡了起来。珍珠在他手里温乎乎的,还带着新娘的体温。这比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更令他愕然。神父走过舞池。新娘伸出双手站在那里。当他把那颗珍珠放在她掌心里时,她深深地凝望着他的眼睛。她眼里噙着泪花,但是她太骄傲了,不肯眨眨眼皮让泪水掉落。如果她眨了,他就会牵起她的手,带她远远地离开这个地方。至少,他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是她曾经想要的,但是两个人很少在人生的特定时刻想要同样的东西。这恐怕是人类最艰难的一件事。“我太抱歉了。”他说。他看着她摊开的掌心里细细的纹路,看着珍珠一颗颗增多。他又抬起目光看着她的脸。劳勒凝视着他,但布里恩过来,打破了僵局。“本来有多少?”布里恩说。“有多少?”新娘说着,摇了摇头。“哎,”他说,“你知道项链上本来有多少颗珍珠吗?”布里恩看着新娘,改变了语气。“哎,不要哭嘛,姑娘。只是一串项链。很容易就能修好。”舞池里,新郎一把抓住伴郎的衣领。那只大手抓得紧紧的,脸气得煞白。“你这个疯子!”他吼道。“你连一天都控制不了自己吗!”出门又来到大街上,离开那可怕的音乐,感觉真好。风已经停息,树一动不动。一只乌鸦栖在一根树枝上,十分警觉。街上,在蓝天的衬托下,滚滚白烟从一个烟囱里冒出来。报刊零售店已经关门了,但是彩票销售点还有一台电视机在一闪一闪。神父在窗口驻足,看见一个姑娘捧着一本打开的书睡得正香。他很想进去唤醒她,告诉她这样会把脖子睡僵,但他径直往前走,一直走向教区住宅。他脚刚踏上那厚厚的碎石路,就知道自己没法走进去。他转身沿着街道走回来,经过加油泵,朝乡村土路走去。这么说,她结婚了。他想象着所有可能发生的新鲜事,但这感觉转瞬即逝。他经过修道院高高的围墙,然后是商业中心的钢管栅栏。这里没铺柏油,只有土路,脚下踩着一些枯叶。有的地方很滑,他告诉自己其实他并不知道要去哪里。他经过杰克森家的院门,那些牛奶盒还在箱子里竖着。时不时地,什么地方的田野或牲口棚里传来一声畜类的吼叫。今晚这个郊区的许多牛都无人喂食了。他信步走着,不让任何思绪占据他的头脑。走了几英里,他听见路面下有令人欣慰的河水声。到了乳品厂,他转向猎人小径。黑梯山高高耸立,给田野投下奇怪的蓝色阴影。猎人们星期天做完弥撒就从这里回去。他们给教区住宅留下一些死禽:野鸡,鸭子,一只鹅。管家把它们挂起来,拔了毛,端上餐桌。神父不愿意想到这事,尽管他愉快地享用了那些美味,还有卤肉。小径的尽头是一座老房子,荒凉的墙壁被爬山虎吞没。在桤木生长的那块湿地上,水面一阵躁动,扑棱棱,那群野鸭子飞了起来。扰得芦苇纷纷摇晃。神父立住不动了,看着天空寻找那只苍鹭。他每次走这条路都能看见它。此刻想要再看见它似乎不太可能,然而,它突然就出现了,一对翅膀缓慢地扇动着,托着它在天空划出宁静的弧形。河里,睡意朦胧的褐色河水在流淌。就因为苍鹭依然存在,这宁静显得更加深邃。水面映出对岸树木的波纹状的倒影。一朵闲云在天空飘浮,那样苍白,那样突兀,像是另一个日子留下来的云。他想起了紫杉树上的那一片面纱,便把手放进口袋摸了摸。他把面纱拿出来,让它飘落下去。没等面纱落到水面,他就后悔了,他曾有过机会,现在机会已经失去。她到教区住宅来的那天晚上,果园里薄雾迷蒙。那天是万灵节,他独自坐在客厅里,守着一堆旺火。医院里给一个年轻人做了临终祈祷,然后开车回来做晚间弥撒。这样的夜晚,他总感到孤独一人是多么难以忍受。他想到那个年轻人,想到自己仍然还很年轻。壁炉台上的钟走得很响。他往火里添了些煤,在地板上踱步。她来替她母亲要弥撒卡的签字。他请她进来,陪他坐坐。他觉得她是为了不得罪他才留下来的。他根本没想要碰她,可是当她凝视着炉火时,神父看着她头皮上的那道缝把深红色的秀发朝两边分开。他探身过来只想摸摸火把她的头发烤热了没有。他没有别的想法,但是她误解了他的手势,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他们总是在偏僻的地方幽会:卡霍尔或黑水湾荒凉的海滩上,阿文谷公路远处的树林里。一次,他们在海滩上碰到了盾恩小姐。她迎面朝他们走来,要转身躲避已经来不及了,不料就在要碰面的时候,她转身朝大海走去。她那天和后来都没有暗示曾经看见过他们。季节变换,冬天又来了。他们出了远门,往北到寂静山谷,住在纽里镇附近的一家小客栈里。那天晚上吃饭时,她握着酒杯的柄,对他说她再也无法忍受。如果他不能离开神职,她就不会再这样来见他了。第二天早晨,他们回来的路上去了一处文物公园,倒退着穿越漫长的时光,从北欧的房屋院落,经过爱尔兰人工岛,再蜿蜒攀上新石器时代的坟墓。他们曾经站在一个人工湖的边缘,一条粗糙的木船在水中半隐半现。水面漂着一层厚厚的蒲公英种子。寒冷的风吹过芦苇,发出咝咝的声音,然而他们沉默着,彼此都知道从此一切都不会一样了。现在,她结婚了。今晚,杰克森将把她领进洞房,脱掉她的衣服。神父仿佛又看见新郎弟弟的那家伙,那么大,怎么也塞不回裤子里。他靠在河堤上,揪掉几根高高的野草尖儿。他应该回到镇上,上床睡觉,但是他不愿意让这一天结束。于是,他朝相反方向走去,穿过田地之间的旋转栅门。粗糙的短麦茬变成了黄灿灿的麦浪。今年冬天真干燥。再往前走,是一片平坦的牧场,周围有羊群在吃草。看来这就是里德蒙的田地了。他抬头朝路上望去,看见那座大草棚的屋顶。旁边树荫里停着一辆大篷车,百叶窗周围透出耀眼的灯光。他一看见大篷车,就告诉自己他不是为了这个才过来的。他最不愿意看见人,但是他的脚不由自主地带他穿过牧场。在醋栗丛那边一个僻静之处,有一片地方用木栅栏和铁丝围了起来。播种机排得整整齐齐,耙子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他推开那朴素的木门,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神父在园子里站了片刻,侧耳倾听。他没有听见里面有任何动静,便相信没人在家,上前敲了敲门。刚敲几下,他就转身离开,不料门却开了,一个中国人站在那里,穿着夹趾拖鞋,和一套宽松的运动装。“好,”他笑着说,“进来吧。”神父往后退缩。“晚上好。”“好。”中国人说。他不应该来的,但现在不进去似乎有些失礼。大篷车里面亮闪闪的:地板光可鉴人,床垫上铺着硬板板的白色床单。壶里煮着茶,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茶香。一盏明亮的灯上蒙着罩子。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白色的,胶合板上刷着白漆。还有一个很大的锯齿状的垫子,和一本摊开的书。中国人看着神父的脚。那双脏鞋子对这里不够恭敬。神父脱掉鞋子,把它们留在门外,他这么做的时候意识到自己脚很臭。一个凳子端出来了。中国人的手脚真麻利。他是个动作敏捷的人,长得很精神,在自己家里轻松地走来走去。神父透过一尘不染的窗玻璃看着河面,心里又感到一阵妒意。“对,”中国人说,“你烦恼。”“我烦恼?”中国人点点头。“我没有烦恼。”神父说。中国人笑了起来,他知道凡是有烦恼的人都这么说。他从架子上拿了一个玻璃杯,从罐里捏出一些茶叶,把开水倒进去。他把杯子倒满,递给神父。杯子烫得端不住。茶叶先是浮在表面,然后慢慢舒展开来,沉入杯底。味道是苦的,烫痛了他的舌头。中国人盯着他看。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专注。中国人把袖子整整齐齐地卷到胳膊肘上,伸手过来摸神父。已经三年没有人碰过他了,陌生人双手的温柔令他惊惶。为什么温柔比伤害更使人无力招架?那双手干燥、温暖。当它们抚过他的下巴,环住他的脖颈时,神父使劲吞咽唾沫,盯着墙上的一张版画。版画上是一个朴素的雪花石膏的碗,以及碗的影子。“对。”中国人走到床垫旁,拍了拍。“什么?”神父说。“好,”中国人说,“对。”神父脱掉外衣,躺在垫子上。他仰面躺着,但那双手把他翻了过来。他的袜子被脱掉了。拇指按压着他的脚趾、脚跟,深深地探入他的脚心。中国人发出一声若有似无的低语,挪到神父身旁,开始敲打他。先从脚踝开始,以极大的耐心,一点点地上升到大腿后部。按摩臀部时,他用拳头使劲压进肉里。神父觉得忍不住要叫出声来,但那双手挪到了另一条腿,把腿里的什么东西挤入他的躯干,似乎他身体里的东西能从身体的一边倾倒到另一边似的。神父慢慢觉得他放弃了抵抗,他终于得到了那种平静。就让这个人敲打他吧。这种感觉奇怪,但是新鲜。他转过头,凝视着那个雪花石膏的碗。跟劳勒女儿在一起的一些片断闪过他的脑海。跟她的亲密接触多么美妙啊。她说,对自己的了解位于语言的远端。谈话的目的是弄清你已经知道了什么,到什么程度。她相信在每次谈话中,都存在一只无形的碗。谈话,就是把冠冕堂皇的话放进碗里、把别的东西拿出来的艺术。在充满爱的对话中,你发现自己满怀善意,然而到了最后,碗里仍然空无一物。她说一个男人不可能在认清自己之后还独自生活。她相信,对肉体的认识位于做爱的远端。她的观点有时让他觉得沮丧,却无法证明她是错的。他记得客厅里的那个夜晚,她光滑的、点缀着雀斑的胳膊。还有她坐在纽里镇的床沿,替他缝衬衫纽扣的情景。第二天是他们的最后一天,早晨他们躺在床上,窗户开着,他曾梦见风把她身上的雀斑都吹走了。那天上午,当她把脸转过来看着他时,他说他不能离开神职工作。此刻,中国人在按摩他的双手,把它们从手腕往后掰,最后神父以为骨头肯定要被掰断了。他的脑袋被托起来绕圈子,一圈比一圈大。膝盖压在了脑袋两侧。中国人正把什么东西从他的脊椎根部,从他的尾巴骨那儿拽出来,送入他的身体。有个硬邦邦的块垒梗在那里,但那双手并不理会。神父突然就感到什么东西从他体内消退,就像海浪从岸边退去,再形成新的浪潮——一声可怕的喊叫从他嘴里迸出,是她的名字,然后就结束了。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慢慢地坐起来,打量着屋里。他看着中国人,看着他的光脚,看着地面。现在更热了,他感到饥饿。那人又在把壶灌满,擦着一根火柴,似乎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谢谢,”神父最后说道,“谢谢你。”中国人端着一杯热茶蹲在他身边。这个人快乐地独自生活在一个干净的地方。这个人相信自己做的事情,并从工作中得到愉悦。神父必须给他点什么。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到了劳勒付他的钱。中国人接过钱,鞠了个躬,但并没有数,只是把它丢进了厨房桌上的一只陶罐。神父指着墙上的那张版画。“这是什么?”他问。“古老。”中国人说。“空的。”神父笑着说。中国人没有听懂。“空的,”神父说,“不满。”“对,”中国人说,“你有烦恼。”神父找到袜子,到门外去穿鞋。蓝色的夜晚沉沉地笼罩在田野之上。他推开木门,听着门在身后关上的声音。他站在那里,看着这个世界。春天来了,干燥而充满希望。桤木噌噌地生长,白生生的枝干如同钢筋铁骨。现在一切看上去轮廓更加清晰。夜晚倚靠在栅栏柱子上。耙子闪闪发亮,被人珍爱和用旧。上帝在哪里?他曾经这样问,今晚上帝回答了。周围的空气里弥漫着野醋栗丛的浓郁气味。一头绵羊从沉睡中醒来,走过蓝色的田野。头顶上,星星慢慢滑入自己的位置。上帝就是自然。他想起在纽里镇外,他赤身裸体地跟劳勒的女儿躺在一张床上。他想起那些蒲公英的种子四下飘舞,想起他说过要永远爱她。他清清楚楚地想起了所有这些事情,却并不感到羞愧。活着真是件奇怪的事。很快,复活节就要到了。还有工作要做,要为圣枝主日写一篇布道。他顺着田野返回上坡的道路,想着他明天的生活,作为一名神父,尽自己的能力破译树木的古罗马语言。

“诗或篇”号主:张凡修,年生于河北玉田,居乡下、会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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