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幽方寸

题记:何须为命运的拨弄感到悲哀?毕竟,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海洋浩瀚无言。

七月初一,斜月如钩,清辉泠然如雪,照得沙滩一片银蓝。

我离开欢腾扰攘的酒肆,环顾万物皆有醺然之意,我便微笑,沿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走。风带来海的咸腥一阵一阵,白色海鸟零星停泊在黑暗的海湾,随浪涌明明灭灭,仿佛百合花之于旷野,星芒之于宇宙,萤火之于一首很长很长的现代诗。

恍惚间也不知走了多久,前方忽有怪岩坟起,嶙峋巨石堆叠而上,约三丈高处成一平台。正值初一大潮,海浪急涌,至此遇阻,遂拍起惊涛,浪击如奔雷,隆隆之声不绝,好似大吕黄钟。细看时,只见平台临海处盘着一条巨蟒,通体红如火焰,昂首独对惊涛骇浪而岿然不动,状如坐禅。我心知有异,便即停步,闪身苇丛之间窥视。片刻,那巨蟒徐徐向空中吐出一枚灵珠,鹅卵大小,其上浮动幽蓝光晕,与新月辉映,宝光流溢,圆柔之至。巨蟒一吐一纳间,灵珠光晕随之一明一暗。

呵,蟒的修行。

凡兽有德者,修五百年方可受山川灵气化育结而为珠,其间须避过五杀五劫,九灾九难。此后,每逢天地精气激荡之时,以灵珠行吐纳之功,此卑小兽身方能与万物浑元如一。

这枚灵珠光晕纯净柔和,气质已远妖而近仙,此蟒修为至少已在千年之上。

我见之欢喜不已,轻轻招手,那灵珠竟破空飞入我的掌心。我揣它入怀,它尚扑扑跳动,仿佛一枚心器,动了情,全无着落。沙沙沙,长草倒伏,巨蟒追随而至,我回头张望,已不见它的踪影。到得家中,惊魂甫定,我自怀内摸了那珠子来看。方取出,忽见珠中现出一张女人的脸——嘴角似笑非笑,一双眼睛却很疯,仿佛野玫瑰开在危危断崖之上。

那女人自灵珠中窜出,她竟有蟒的身体。我喉头一紧,已被她缠住。

她冰凉地收束。我听到“喀拉喀拉”地声响,也许是我的骨节或是我的牙齿彼此碰撞。

“沈初时”,她艳丽的面孔凑上来,口吐蛇信,轻声唤我名字。

我便如遭雷击般认出她,我认出她似笑非笑的唇角,她疯狂的黑眼睛。

今生今世我也无法忘记她。她是郑红衣。

“郑红衣已经死了。这是梦”,我对自己说,同时再次凝望她的脸。她竟变得这样优柔,这样无定。

我眼角一酸,忽然在梦中落泪。郑红衣已经死了。——在梦中我也未曾忘怀这一点。

我痛恨我的理智,它太严苛,竟然追到梦里来。

仿佛有锥子刺我的心,一点心头血流尽,我惊坐而起,一床都是月光,满脸都是泪。

依旧桃花面,频低柳叶眉。觉来知是梦,不胜悲。

红衣已经死了。

也许,她就死于月皎时分嵯峨之美。

一切要从数年前讲起

——

数年前某个雪夜,我得到一只酒壶。

酒壶很小,不过盈掌,青瓷,魏晋物件,从一名潦倒的世家子弟手中收来。

其时隆冬,那妇人穿件袖口领口皆已磨破的香奈尔,以一块陈旧的克什米尔羊绒披肩裹住那只酒壶来见我。穷途末路的人气味也都相似。她很静,用静来维持一点尊严。

“沈先生,也许你愿意验一验货”,说罢,她便默默以那只酒壶为我斟酒。

我拈杯在手,酒香闷拳般打上来,很诱惑,我却没有喝。——我已年过四十,是一名精悍成功的古董商,在生意做成之前,我从不喝酒。

壁炉里的柴噼啪一响,她动了动嘴角,似有话要说,却终究也是无言。之后,她取走我准备好的七位数支票,影子般没入帝都的雪夜。雪下得异常绵密,整个世界仿佛浸在被摇晃过的水晶球镇纸里。

我举杯,将那酒一饮而尽,竟是甘美异常,于唇齿间缠绵低回不已。

七位数着实太少,但穷途末路的人并不能要求更多。

这只青瓷酒壶,器型极朴,却是收藏界中一个秘而不宣的传奇。

千年间有人为之败落、沉沦、喋血乃至身首异处。

它的秘密在于——明明是空的,却可以不断倒出酒来。

自得此壶,我陶然大醉三日,酒国浮沉,物我两忘。

庭院中积雪莹莹,杨木枯枝阴影勾连如网,冬之凉薄日色中铺天盖地兜下,而我端坐网中,据案、执壶、独饮,醒而复醉,醉而复醒。

壶中酒源源不绝,不是人间事物,妖异?是有一点。但我也顾不了那么多。

那酒甘美之外更有深沉绵静之意,入肠令人酸软,一重重旧梦涌起,真是欢愉又寂寞的事。

蒲萄四时芳醇,琉璃千钟旧宾。夜饮舞迟销烛,朝醒弦促催人。春风秋月恒好,欢醉日月言新。

恍惚间我还见到花明,亭亭十八九,自我身旁轻盈跑过,裙裾如云般扬起复又落下。我唤她的名字,她便回转头来,对住我粲然一笑,阳光下,齿如编贝,发如流瀑。电击一样地,我便猛然记起那一天她一手掩着白鸽般的双乳,另一只手伸向我,面孔上犹自带着林间小鹿般的娇憨神情。她出身豪阔,却爱上十余年前一文不名的我,彻底委身委心,我很是受宠若惊,惊到可以为她去死。后来,当然,她嫁了别人。经年不见,她快不快乐?过得如意么?是不是已经忘记我?

是这样我昏昏伏案,拂袖间酒壶翻倒,酒浆汩汩溢出,淌得一案都是黄金般惆怅的蜜色。

人能够放纵自己的时间,总有一个限度。

不管喝到多牛逼的酒,只要不醉死,总要回到人世间继续生活。

你看,我,四十出头的古董商沈初时,终究还是打开了手机,振衣、扬眉、清一清嗓子,开始处理手机里那无数个未接来电。

在黑暗的记忆里痛得要死的心,天亮后,不过是一个肌肉组织。

我将这只酒壶藏于密室。

汝窑月白釉圆洗其左,哥窑金丝铁线纹胆瓶其右,此壶居中,态近于拙,然而气韵加身,竟也不怯。

数月后,我开始在夜里听见有人唤我名字,唤得很模糊,仿佛婴孩学语,每一个字都含在喉间,被喉头挤得扁平,之后艰难挣出,已然变形。听来只觉好笑,我并不在意。后来那呼唤日益清晰,渐渐听得出是一把女声,一日唤我名字二三回,便也寂然。那段日子,有好几次,醒来时我竟卧在密室的榻上。其间我是如何穿廊过院,如何走阶落梯,又如何以锁匙开门,再输入电子密码,我探一探脑海,竟是一片雪地似的空白。

某夜,我在朋友的饭局逢得一位异人,据说京中高官常引之为上宾,因其能在一眼之间断人富贵生死。

一入席他便凝视我,至酒酣,终于忍不住对我道:“这位沈先生,魂魄已离窍三寸,竟然谈笑自若,莫非是在修习什么奇门法术吗?”

我闻之愕然,答曰:“并没有。”在座众人皆看我,目光中俱增忌惮之色。

那异人便趋身附在我耳畔,淡淡道:“如此,今后若有人叫你名字,切不可随便答应。”

老实讲我已惊出一脊细汗,却不便挂相,只点头应承,一面强打精神取过酒杯来遮住脸,低头却见胳膊上的寒毛一根根都竖了起来。

当晚我回家,先喝一盏岩茶定神,随即去到书房练字。书法凝心定气,我惯性地写一帖再睡。

近日在抄《古诗源》,至卷七晋诗第六首,傅玄《短歌行》:

——

昔君视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弃我沟渠。

昔君与我,如影如形。何意一去,心如流星。

昔君……

末句刚起了个头,忽听院中有人唤我名字,我一惊,随即悬臂、止笔、侧耳。

接着又来了,更近一些,几乎就在廊上,再叫“沈,初,时。”

唤声如珠玉崩落银盘,一粒一粒,声声慢。且又极陌生,陌生到仿佛鸿蒙初开,天地间第一个有名有姓的人,是我。

因了这呼唤,每一个字都重新有了意味:沈,是沈腰潘鬓销磨的沈;初,是骤雨初歇的初;时,是时有幽花一树明的时。大千世界与我的关联全从这名字当中来了。世界不动,我亦不必趋前,只以名字彼此试探就好。其间多少场憔悴,多少回秋凉,多少番人间花树朗朗青空,全都明了,全都清楚。

听唤,我心生欢喜,极欲应答,极欲与这名字合一,只有合一我才具体、我才属世、我才成我。

然而席间异人言犹在耳,“今后若有人叫你名字,切不可随便答应”。悄语背后是巨大黑暗的未知。未知何其凶悍。我承认,我畏惧。这样我只好紧紧锁住双唇,默然又默然。沉默中我不曾动作,毫尖点墨坠下,“啪嗒”,于洒金宣上缓缓洇开成拇指大的椭圆。

我失神,慌张搁笔,又以粉笔吸取墨迹,理性之维稍稍崩落,可趁之机仅有一线,恰在这一线之间,那唤声第三遍刻不容缓地来了,“沈-初-时-”,就在我耳畔,那人的气息吹动我后颈的发,我痒。

于是,我甘之如饴地于是,我应了一声。

是在海的咸腥中我睁开眼睛。

我竟躺在沙滩上!如果这不是做梦,那就是我在发疯。

海面却很平静。阴天的傍晚,厚实的铅灰色云层在天际线上隐隐如蛇般翻涌。海面上又有半透明的金色物质盘旋不已,其浮游曼妙如云影,而闪烁跃动又似火焰。它们没有形体,水母般飘然半空,一刻不休地趋近我又远离我。我注视它们,更觉这是一场荒唐的迷梦。

身侧忽有柴火爆裂的噼啪声,我转头,篝火热热地映上我的脸,而火光之外,一群黑影正静静俯视我。

我一吓,急忙抽身坐起。人群当中随之爆发出欢声,“来了一个新人!活的!”他们笑喊。早有人将我一把拽起,这群男男女女遂一拥而上,却又小心翼翼地逐个触碰我的衣衫,尤其,是我的牛仔裤。

“哎呀,他们这代人怎么穿着铁皮到处走?”

“是刑具么莫非?”

“看形制倒真是裤子,但皮肤真的没有蹭破么?”说着便要伸手探向我裤中。

我狠狠掐自己手背,痛得要命,确定这不是做梦。我避过他们的进犯,冷冷问:“这是哪里?你们是谁?”

人群中静了静,但很快,却有一眼眉细薄的白衣少年越众而出,笑着反问我,“那么你是谁?”

我张嘴欲答,却无论如何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多么匪夷所思。那几个我曾无数次在支票、文件和账单上签署过的汉字,不仅消失于我的口腔,也消失于我的头脑,乃至完完全全消失于我的生命中了。剜去。失落。消弭。仿佛一枚浆果,清晨明明还在,黄昏时却已不见,枯叶犹在风中颤动,而一度缀满果实的枝头早已空空如也。如果说名字可以被视为人体的一个器官,那么,我的名字,它已被彻底摘除。

那少年见我张口结舌,便告慰般对我讲,“此地名为方寸,我们都是历朝历代被夺去了姓名的尘世人。”

方寸,壶中国度。

壶为魏晋年间刘伶手造,秉乱世之异质,奉竹林之狂狷,竟尔能出酒不绝。且其酒甘美芳醇,有千般滋味,后世藏家皆视之为秘宝。壶中尝出声,唤尘世间饮者之名,不应则已,一应则微形而入壶,浑忘姓氏名号,终身在方寸为役,专司酿酒之职。

那白衣少年面貌虽轻,实乃明永乐年人士,壶中日月,已历堪堪六百余载,为现存尘世人中最长者。“大家都是无名氏,到此间皆自命其名,我因单记得自己是重阳那日入壶,故以重九自呼,你且叫我九哥儿罢。”我便拱手见礼,又就此与余众厮认一回,凡在场数十人中,九成都是男子。

重九将我领至背海山丘后的一处棚屋,只见屋外广种黄金葛,枝条蔓蔓,攀缘上屋宇。花木间浮动着适才我在海面上见过的半透明金色物质,幽游无定,如梦似幻。这时重九已打开棚屋的门,回身对我道:“此地原为一元末女子所居,她于数月前亡故,房子就此空下来。她自呼春轻,娼家出身,弹得一手好琵琶,柔然有情致,铿然有战意。原本我与她极为投契的。自她死后,我时常想,下一个应该便轮到我”,话至此处,重九却停了下来,似在压制自己的情绪。很快,他接着道,“而且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本来的名字。”

我心内随之一空,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膊,他却轻轻侧身避过。于是我知道,在这里,有些事情不可安慰。而这个自命其名为重九的明代人,毕竟是太骄傲了。

“你且歇下,明日五更起往酒坊做工。酒坊就在出门往东三里处的海湾内,沿小径直去便可,必不会错过的。”说罢,重九转身便走。

我闻之大奇,不禁环顾四周,笑问:“若说方寸成其为一国,为何不见国人往还?若方寸中没有国人,谁能拘我们为役?你我何必自甘为奴?不如在这好山好水之间,寻个自在。”

话音未落我已被裹挟于一团金色雾气当中,那雾气瞬间充塞我五官七窍,令我无法呼吸。我拼死挣扎,但很快便力竭倒地,抽搐不已。未几,金雾消散,我方渐渐缓过来。

重九蹲下,轻声对我道:“那些金色雾气,便是方寸族人。适才你出言不逊,他们已小作惩戒。方寸族人为上古酒魄所化,由帝女仪狄亲酿,历沧海桑田,经升平衰乱,虽形态无定,然耳目清明,论智慧阅历,每每凌驾于我等之上。但他们没有形体,酿酒多有不便,故须以不二法门拘尘世酒徒入壶代劳。”

闻言,我只能点头,从地上爬起,默默扶正胸腔中那一枚慌乱的心器,至此方觉踏上危途异界,毛骨悚然。——这分明,已经不是我所熟知的那个人间了。

是晚,房中有黯黯金光不住流动,不必睁眼我也知,那是方寸族人在我房中盘旋,窥视我。

我无从入眠,只能以棉被蒙头,卧听窗外啾啾虫唱,忽记起临别时重九嘱咐我:“尽快为自己起一个名字,因为在这里,你会活很久。”

活,是何等沉重的负累。在方寸,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这么想。

方寸之酒,务须七蒸七酿。酒坊凿渠引海水入内,以作浸料与冷却之用。

烧炉极大,似一座山丘,其下火光熊熊,昼夜不熄。风箱由四组人轮番拉动,每组三人,无论寒暑,皆赤膊上阵。

在水、火、酒曲与时间的拷问下,植物终于招供,吐露其生命内核的秘密,它隐微而浅显的甘甜,它渺小而壮大的辛辣。无疑,这是一种巫术,是上古先民已会施展,而今时今日已失去其魔魅光辉的工业日常。

酒酿成后并不封坛,而是直接经导流渠汇入酒泉,并最终由此涌向方寸国土上每一条奔腾不息的河川。

一国都是欢愉的酒香。

酒坊中灯火通明,其间浮荡着方寸族人金色而无定的半透明身影。

突然,他们云集于我面前,狡黠地闪动,示意我喝下导流渠中初蒸初酿的酒浆。那酒色泽清浅,闻之亦无甚味道。喝酒谁不会?我岂肯示弱,赌气舀了半瓢,大口啜饮,刚入喉,不禁“哇”一声全数呕出。那酒浆异常苦涩,绝难下咽。

众皆捧腹,方寸族人的身影亦急促抖动,似大笑,令整座酒坊忽明忽暗闪着金光。

我自知被戏弄,大为气结,将木瓢掷回渠中,酒浆溅了左近黄衫少妇一身,她抖落裙幅上的酒水,却不恼,只笑道,“你这汉子,气性忒大。这海名唤大悲海,乃尘世女子眼泪所灌,初酿的酒浆苦味未消,自然难喝。你何必着恼?”听她这么说,我吃了一惊,望向酒坊外的海。此时天已大亮,海天之间有白鸟盘旋。海潮正在退去,渐次露出白色的沙滩和嶙峋的怪岩。海水轻拍,连绵不绝的涛声自极远极深处不断不断地抵达,永不止息。

所以,这女子为何哭泣?她的双目因谁酸涩?她的心又是为谁痛楚?此刻我们听到的涛声,可是她心潮的澎湃么?

“方寸历来汲取尘世女子的眼泪酿酒。一旦中选,这女子就特别容易伤心流泪。多则一年,少则数月,便即泪竭而亡。其中也有特例,清朝初年,曾有一个女子,因是仙胎,她的眼泪倒供我们酿了三年五载,最后也是泣血而夭,死于心碎。”我循声看去,见是重九,“据说后世还有人著了一部奇书,纪念她。我未曾读过,不知如何。”

我心头一动,已经知道是那一部书,正欲告知重九,却见那黄衫少妇捧了一只托盘到我面前。盘中有两樽酒,香气清冽扑鼻,酒未入口,我先醉了。“你再尝尝这个”,她道,“这是七蒸七酿之后的原浆。”我看着她弯弯笑笑的眼睛,竟无法拒绝,遂取其中一樽尝了,但觉舌底生香,大赞好酒。

黄衫少妇却不动声色,招一招手,已有一方寸族人荡来樽前。她递个眼色给他,那人便化作一道金光钻入酒中,金光在樽内游走如蛇,盘旋数周,倏忽钻出,酒色已见更深,是琥珀般沉郁的金光。我观之垂涎,不待人招呼,已自取来仰脖饮尽,一时间,喉头回甘无限,脑海中忽有幻影,影影绰绰浮出花明的脸:她永远出现在春天,是幼鹿跑上残雪未消的林野,是桃花一夜间开满了寂寞的山谷,是溪涧破冰,重新开始流动时冰块碰撞的铮琮之声。青春之光,何其永恒而何其易逝。我到底失去了她。我的春之祭。

呵,在尘世,令我心神摇荡的可不就是这酒?

然而,这又何尝是酒?这分明是被提纯、被酿造、又被上古酒魄亲身点化过的女子之悲哀。从没体会过这样具体的悲哀。

“花明”,我轻声唤她。她是终将在我有生之年扰动我心智的幻影。而我,已失掉自己的名字,再也回不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那么,你想好了么?你的名字”,重九问我。

“想好了”,我斩截,却又带着醉意,“叫我叶暗。”

花明叶暗,南国风雨最伤春。

重九听了,深深看我一眼,没有问缘故,只点了点头。

那夜,我才真正见到方寸。

重九带着我,在方寸族人的簇拥推挤之下来到一片空阔的林地。

竹林里薄雾浮动,巨石间,纵横交错的溪流中淌着金酒,蜜一样,闪着黯黯琥珀光。

方寸人正在酒中嬉戏,一遍遍俯冲向溪流之中,啜饮之后又即凌空飞去。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醉了,正一刻不停地旋动、扭转、翻滚、起伏,姿态剧烈而惑人,如被无形之鞭驱策。忽见数人拥作一团,呼哨一声,腾空而起,片刻后夜空亮如白昼。他们在高空如花绽开,倏忽星散,一场金雨飞瀑般兜头坠下。整片竹林都笼在铺天盖地的金粉之中。忽又见他们排成长长一列,紧贴水面疾速滑行,溪水像是起火,沸腾了,燃亮了。

我鼓起掌来,倚石而坐。重九自袖中取出一只绿玉盏递给我,我便用它舀酒喝。那酒暖暖的。我五脏六腑忽地酸软成一团。花明的幻影再度出现,但那已不重要。我四十余年如狗的生涯中,唯一不必理会生之重负与失望的,是这一夜。忽然地,我随手拾起一块石头,击节而歌,歌曰:“昔君视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弃我沟渠。”

重九听了,若有所动,击石与我相和:“昔君与我,如影如形。何意一去,心如流星。”

如此高歌数回,方寸之人竟渐渐安静下来,缓缓向我和重九聚拢。我们的周遭突然亮了,如坐至大至尊的光明之境。那时我已醉得很厉害,眼角忽觑见粗大的毛竹正有巨蟒节节攀上。重负加身,那毛竹弯下来,再弯下来,如一张弓绷紧。我仰头,欲指给众人看,却就此坐卧不稳,一头扎进方寸族人的怀中,如扎进一朵曼曼的云。待我再看时,那巨蟒已不见了。

他们不断从四面八方席卷我,蓦地,我身体一轻,已然腾空。飘飘忽忽,我醉卧金云之上。那云团大如深海之鲸,将我托举,向上,再向上。看时,重九也在近旁。

很快,我与他便盘旋于竹林上空。向下,只见竹林萧然,狂风吹动林梢,起伏如浪。大风中,好多次,我险些跌堕,而那金云自有灵性,一卷一舒,承接了我。我大笑,笑出眼泪。逍遥游也不过如此。云团越升越高,我的心中却毫无恐惧,失落了石头,我便击掌而歌:“昔君与我,两心相结。何意今日,忽然两绝。何意今日,忽然两绝。”

在方寸的第二夜,我把自己叫做叶暗,我喝醉了酒,并且高唱傅玄《短歌行》,满脸都是泪。

人的感情多么奇怪,我明明以为自己很快乐的时候却在流泪。

朦胧中,我看向重九,他同样击掌高歌,清教徒般苍白禁欲的脸上有一丝狂浪的笑意。

这样我就有一点明白,被拘进方寸的尘世人,多少都有些断肠处吧。

不曾痛饮的人,无法理解方寸。看不见幻象的人,无法理解方寸。惯常以理性克制狂想的人,亦无法理解方寸。

因为方寸,乃是对欲望无休止的迎合。

头很痛,醒来的时候头很痛。

我呻吟着自地上爬起,只见四下无人,竹林静谧,轻烟浮动。

西天上,银蓝的斜月正将隐去。东方微微放亮。这已是我在方寸的第三日了。

竹林深处忽有巨岩坟起,嶙峋青石堆叠而上,约三丈高处成一平台。一条巨蟒盘踞其上,通体殷红如血。我的心中不知为何“咯噔”一下,只想,这巨蟒不知在何处见过。仗着残醉,竟不觉害怕,只闪身竹丛之后窥视。

但见那蟒昂然一动,向新月仰首,徐徐自口中吐出一枚灵珠。灵珠极美,约莫鹅卵大小,其上笼着一层幽蓝光晕。它口中念咒,灵珠随咒语轰然爆裂,化作万千碎片,奇的是,那些碎片却并不散落,只如星体般环绕巨蟒不住旋动,形成一个巨大的光球。光芒膨胀再膨胀,柔和的幽蓝光晕此刻已成万丈光焰,与星月同辉。

我好奇至极,一再凑拢细看。不看则已,一见之下,不由得惊呼出声。——那些碎片竟是“字”。

那蟒甚警觉,闻声顿时收了法术,将灵珠吞没,扭身向我扑来。

沙沙沙,长草倒伏,巨蟒追随而至,我回头张望,已不见它的踪影。

“呼——”,我长吁一口气,站定了,双手叉腰缓一缓。

前方两丈外的竹林间忽闪出一张女人的脸,肤光如雪,容颜如桃花般艳丽,发髻上珠翠摇摇,正向我张望。

“姑娘,你也去酒坊上工?我走迷了,麻烦你带个路”,我笑着招呼,向她走去。

那女子却不应我,嘴角似笑非笑,直到我走近,她才细声道,“哦,昨晚我见过你。”

是吗?我却不记得了。

恰这时破晓,曙色自东方斜斜穿射,映得林间露水似珍珠璀璨,千千万万,无以计数。风吹露动,我后脖颈凉湿成一片。那女人忽自竹丛后窜出,腰腹之下竟是殷红蟒身,我喉头一紧,已被她缠住。她却并不打算取我性命,只将艳丽的面孔凑上我的脸。她有一双疯狂的眼睛,仿佛野玫瑰开在危危断崖之上,野火正从天边飞快地烧过来,烧过来。

她盯紧我。她盯紧我我便周身滚烫,滚烫得,我只能急忙别转脸去。

欲念之火,几乎将我点燃。我不能再望着她。

她却不依不饶,颈项驯顺而冰凉地绕过来、贴近来、擦蹭上来,口吐蛇信,轻笑道,“昔君与我,两心相结。何意今日,忽然两绝。尘世人,你唱的这歌很好听。”她赤裸双乳间缀满红宝石璎珞,同样贴紧我,硌得我痛。

我就是这样遇见了郑红衣。

重九知悉此事,却并不惊讶,只“唔”了一声,简单解释道:“郑红衣是方寸的镇国兽,喜食尘世人的名字。我们的名字便是被她给掠去了。她性子乖戾,喜怒无常,你我还是敬而远之吧。”

我想起她野玫瑰般的疯眼睛,其中盛放欲念之火,只知燃亮而不懂得熄灭。我想起她的脸,竟有一点怅然。

“在尘世,我听见唤我名字的人,就是她?”

重九显然已不愿多谈,只是点了点头。

在方寸,日子过得很快。

不知愁,也没有饥饿感,单单饮酒便即饱足。

当然,有时我仰脖喝下酒去,喉头辛辣提示我意思。这畅饮背后是一个尘世女子的憔悴。她就要死了,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还在那里怯怯地流眼泪。我们日日夜夜酿着她的伤心,酿成黄金般绝妙的美酒。我们却不知道她的名字。

欢愉与痛楚彼此违背。我们的欢愉与她的痛楚彼此违背。但彼此勾连。勾连得很深。几乎,就像是罪恶一样。

但我挥一挥手将这念头驱走。不过是代价问题。在对欲望的餍足面前,容不下那么多性命攸关的事。

我在屋前垦出一小片地,中间种蓝莓,四围种佛手,皆以金酒浇灌。果实因此长得飞快,一个月便告成熟,咬一口,满口酒的甘香。也因之常常引来方寸族人在此耍乐,金雾弥漫中,一园都是他们尖细的笑声。

很难说我希望如何打发未来据说十分漫长的生涯。但其实活着就是不必思考那么多。

思考,或否,剩下的日子终究要来。

凌晨我听见后窗“笃笃笃”响,似有什么敲打在窗上。

启窗看时,只见整个窗台都是小小的炸裂的蓝色浆果,紫乌乌的汁液溅了一壁。

果园就在窗后,不过数丈见方,一眼足可望穿。园外林野寂寂,时有鸟鸣,山丘背面传来浩瀚温柔的涛声。

呵,不知是谁恶作剧。我重新躺下,足尖忽触到一个冰凉的躯体,有人在被中咯咯笑,不等我掀开薄被细看,已有两片嘴唇软软糯糯贴上我的,且同时以舌尖度过一枚浆果至我口中,温热甘甜。随之我便见到红衣的脸。我竟无法对她生气。后来我才知,我将永远无法对她生气。

“叶暗”,她叫我的新名字,我的心突然颤栗,仿佛那名字有了其他的意思,变得与花明无关了。

她接着说,“那天之后,我常常想起你,想要跟你说说话。我在方寸这么多日子,惟有听你唱歌的那一夜,我像是懂得了一点人的感情。”

我无言,不知该说什么。人的感情,其实不懂也罢。懂了,于生命的冗长,并没有任何帮助。

她又说,“这世上有你之前,我已经在了;而今后,你不复存在,我仍将继续活下去。你之于我,无非一时一刻的闪亮。生命的黑暗与光明多么难解。叶暗,我的生命太长了,而光照的时刻是那么的少。我便想,我要来看一看你。”

郑红衣这一番话真令我惊。有妖的冷酷,也有妖的天真。

世界微尘里,吾宁爱与憎。由她讲来,竟不是禅机,而是滚烫的不可回避的欲念。

夜与昼交替的微暗时刻。

郑红衣雪白精巧如同象牙微雕般的五官,她惊人而不自知的美丽,她的冷酷与天真,都令我涌起情欲,十分难耐。

于是,我像猎获我在尘世的每一个情人一样,伸手去抚弄她的乳。她的乳饱满而冰凉。抚着它,如同抚着永乐甜白釉碗,细而腻而柔,抚久了便有肌肤的温亲。而这时她已缠绵地攀上我的腿,凉滑鳞片蹭上我的勃起。还没来得及转念头,我的身体即刻萎顿了。呵,她毕竟,是一条蛇。

两具肉身同时凝住,怕不过才半秒,便即分开。那半秒,几乎有一世那么长。还好盖着被,不那么尴尬,却都有点意兴阑珊是真的。

空气里微妙的氛围,冷而腥。

多么可耻,欲望的承诺最最空洞,而我,竟有片刻对它深信不疑。

那时天已微亮,数道天光自顶棚缝隙间泻下。

红衣轻吐蛇信,竟勾来一丝光线。

那线细亮如银,在她口中舌尖卷动,忽长忽短,十分趣致。她又以蛇信取来更多光线,挂于帐中,口中轻轻吹气,光线间彼此碰撞,其声清亮爽脆。她笑着坐起身来,“晨光便是如此。黄昏时的光线,声音低沉很多。”说话间,她的鼻息吹动那一列光线,它们银铃般作响,柔和的光芒闪耀我的眼睛。

我按捺不住,遂起身去碰,那光线忽然柔软,握在手中,是一束纤薄的丝线,又凉又滑。

这回却轮到红衣讶异,“叶暗,你是第一个能拿起光线的尘世人。”

我自己也惊讶得很,问她,“其中有何缘故?”

红衣想了想,淡淡一笑道,“我也想不出。也许,你跟方寸有特别的因缘吧。”

我们累世累代都在讲述那则人与蛇的故事。

许仙与白素贞,书生与妖精,被引诱者与引诱者。

她弹酒为雨勾搭上他。用法力,用幻术,用细细密密的妖的心意。

而他,作为猎物,作为欲望的对象,或者也没有那么无辜。他早知道她是妖吧?然而她那么美,那么温驯而善解人意,那么爱他以至于自降身份迁就于他。如花美眷,千年道行,不过换他一纸婚书,百年结发。他肯。他太肯了。推拒了白素贞,许仙未必找得到更好的妻。

红衣善作胡旋舞。

舞时蛇腰袅袅,双乳颤动如酪。她是蛇呵,谁扭得过她?

末了,她一拧身倒卧在我怀内。酒盏被她打翻,溅得我一颈都是酒痕,我伸手欲擦,她却笑摁住我的手,以分叉的舌尖一一替我舔去。唉,我没有见过比她更妩媚的女人,但我跟她,竟没有性。

“你唤我进到方寸,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她懒洋洋,枕在我的大腿上,剥一只佛手柑来吃,一面吮手指,道:“不外是因为你的名字好听。能有什么理由?之前我并不知道你是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中年人,且会唱傅玄的《短歌行》。”

我便有些受伤,抚着她的长发,轻声道:“原来真有命运这回事。”

“哪里是命运?明明是你自己挑的。我叫你,千遍万遍,那也得你应我才行。你若不应声,我一点办法也没有”,说时,她已变了脸色,一翻身自我膝上起来,往竹林梢头飞走了。红衣是一个太真实以至于无法跟她讲情话的女人,虽然妩媚的时候没有人比她更妩媚。

我长久凝望她飞去的方向。三伏天的日头暴烈而多芒,刺得我双目流出泪来。

方寸的酒,我恐怕是喝得太多了。

那一个夏天很快便过去。到了八月,风中已有一点凉意。

中秋夜,我备下四只海蟹,以紫花野菊连枝带叶编了一只篮子,给红衣送去,到了她的家,却不见人。

我只好悻悻然沿着山路返回,酒坊里,重九他们正在分食月饼。不知如何,这一夜的酒坊尤其昏暗,抬眼四顾,竟也不见日常监工的方寸族人。

我以目光向重九探问,他不言语,默默引我到酒坊后的露台。

海上明月共潮生。天心当中月色极好,白而凉,浮云在侧,不掩其光明。

这段日子以来,因我与红衣走得近,重九看我时眼神中每每透着忧虑。今夜他却只跟我谈月色:“吴刚伐那株桂花树,这么多年也伐不倒。可见有些事情,实在徒劳得很。”我便也只跟他谈月色:“年人类已登上月球。没有嫦娥,也没有吴刚,而那株桂花树,不过是月球上一处环形山,我们给它一个名字叫做宁静海。”

“叶暗,说到底,他们毕竟是妖”,重九终于放弃,不再与我兜圈子。

酒坊内传来众人欢饮之声,不知是谁讲了个笑话,人群哄地笑开了。突然地,我觉得很寂寞。方寸之中,没有我的安身之处。

“这几百年你是如何熬过来?”我看着他清教徒般苍白禁欲的面孔。

“先安顿好你的身体。不论你在哪儿,叫什么名字,寂不寂寞,你都只有它了”,他并不看我,只望着银光闪动的黑暗海洋,“方寸族人今夜都在大悲海东三十里的山坳,你去看看便知。”

蛇的交媾。

其交缠起伏皆是缓慢的和凝重的。

何等绵密的性爱。头与颈反复纠葛、擦蹭、萦绕,身躯攀上、撩动、忽又徐徐撤下。那是人类所谓“耳鬓厮磨”的最高级。未见过这样彼此顺忍的肉身,彼此服从,彼此驯良。啧啧,多么淫邪。难怪,在伊甸园内,指引亚当与夏娃领略性爱之妙的,是蛇。

肉体的沉重与轻盈全然在此了,情欲的沉重与轻盈也全然在此了。都实现了。仿佛旋律,不绝于耳地,柔靡地,艳丽地,一直奏下去,奏下去,直到它往云霄当中抛了一个尖儿,鞭子似的,凌空一抖,你以为收稍了,结束了,但是不,它兜一个圈子又回来,殷殷地从头来一遍,又一遍,再一遍。就着肉身的起伏奏下去,奏下去,直奏到上帝之城的光明里。

以肉欲,抵达理智的极限,是否可能?

银色湖泊,蓝莲花如繁星缀满。

水中,红衣正与十数条金蛇缠绕成一团。光影水影交织,竟是蛇的倍增和叠加,看去愈发耸动。条条金蛇全为方寸族人所化,绸缎般暗哑的金,明灭无定,一层一层柔而韧地游动着。寂静如隔岸之火,只听到红衣很低的呻吟。性爱如此烈而静。红衣喘息着甩动殷红的尾,白瓷般的双乳向着月光迎去。月光远而冷,清刚无欲,不动声色的旁观。

蛇身交缠间,湖水生波,蓝莲花被反复掀动,月光里,花瓣竟有刀锋般淬过火的银蓝。

据说,在夏娃之前,亚当另有一位不驯的妻子,她的名字叫做莉莉丝。

莉莉丝和亚当一样由上帝用泥土造就,所以她自命尊贵,不服从丈夫的威权。终于有一日,她反出伊甸,成为堕落天使路西法的情人。

上帝惩罚她,每天杀掉一百个她的子孙。莉莉丝不服,在红海边不断与恶魔交媾、与野兽交媾,造出无穷无尽的后代。

无休无止地创生与杀戮。红海成为永恒的血泊,不可救赎之地。一切起源于她的不服从。

她的名字取自希伯来文,意思是,夜。

黑色长发的莉莉丝,被后世描述为人首蛇身的女妖。她是玫瑰般刺痛而妖艳的情欲,是黑暗中吹灭灯火的嘴。

沉溺于莉莉丝的人,有祸了。

电光石火间,肉体丛林回环往复的盘踞中,我与红衣,竟有一刻四目相对。

何等惊心动魄的一眼。山谷间忽荡来数声猿啸,清越凄楚,渐渐远去。

我看见。而她看见了我的看见。但她甚至并不吃惊,只将嘴角轻轻掀动,似笑而非笑。双眼很疯,如野玫瑰开在危危断崖之上。她看着我。上天入地我也未曾见过这样丰富的眼睛,什么都表达了,而什么也没有表达。与此同时,她肉体的快乐仍然继续着。不知为什么我的心一阵昏沉的抽痛,羞耻极了,为她,也为我自己。我立刻自苇丛中站起,转身,大步流星地走掉。

他们毕竟是妖啊。她毕竟是妖啊。

忽听身后有响动,以为是红衣追过来,急忙回头去看。

却只见是回旋的风,贴着地面,低低地,吹动几片落叶。不是她,我失望至极。

该刹那,我醒觉自己对郑红衣存了不恰当的希冀,更对自己不齿。

说到底我跟她之间,没有性,谈不上爱,所余惟有欲望——无边无际的海洋般深邃黑暗的欲望,刁蛮的欲望。只懂燃亮而从未熄灭的欲念之火。黑洞一般,无从逃逸,无从填满。穷尽一切可能,都无从逃逸。吞没一切意义,都无从填满。

生命的黑暗与光明多么难解。

我垂首往回走,内心空洞得似有回声。

我的棚屋内却有漫漫温馨。

满屋氤氲都是紫苏与金酒的香。

忽有窈窕身姿自灶间闪出,笑道:“九哥儿差我把螃蟹给你送回来。我想这东西反正留不到明天,蒸来与你下酒。”

谁?是谁?我收拾心情,定睛看时,却是那黄衫少妇,笑吟吟地托着一只盘子站在我面前。盘中四只橙红大蟹,缚手缚脚,静静团在那里。垂死之际,连挣扎逃生的自由已遭剥夺。从头到尾的不自由。蟹的死亡其实何等沉闷而绝望。

我突然地,没有了吃蟹的心情。

那黄衫女自去桌前将杯盘排定,行动间翠色丝绦如青蛇一闪。

啊,蛇,我一念直抵红衣,忽不受控制地燃起欲念之火。灼灼地,烧得我好痛。这样我便趋前两步,自后环住那妇人的腰,她的腰竟如弱柳扶风,不盈一握。倏忽间她转身,嗤嗤笑着推开我,意欲逃开。我哪容得她走?一把拖住她的手,强拽她入怀,她银牙轻启,娇笑一声,竟也肯了。

一夕间穷极芳腻。尽夜无话。

凡生灵皆有七情六欲。

喜怒哀惧爱恶欲,是为七情。

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相欲,是为六欲。

欲望桀骜而速朽,故,心猿意马,需以理性为缰,牢牢羁住。然而这是何其艰深的命题呵。

印度教大神梵天曾创造出一位美貌无双的女神,名唤妙音天女。他深深迷恋她,无时无刻地注视她。天女害羞躲开,梵天却凭借无边法力,无论她躲到哪一个方向,他都在那个方向长出一张脸来。如是再三。结果,为了方便看到他的爱人,梵天长出了五张面孔。另一位天神湿婆见梵天为情欲所苦,遂以指甲将他向上的那张面孔削去,梵天负痛醒转,就此收摄心神,一意修炼,如是而成四面佛。

你看,天神尚且陷落于情欲忧困而无力自拔,何况凡夫如我?

黎明时分,林间鸟鸣如春潮渐盛。我将少妇裙衫间的翠色丝绦幽幽绕在指尖,忽想起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她已结束整齐,将丝绦自我手心抽去,凉凉滑滑,一面侧过脸媚笑道:“下回告诉你。”

然而岂知没有下回了。当天黄昏,我们在酒坊西面的栈桥下,发现了她的尸体。

尸身发青,但没有伤痕,唯左乳下有两个绿豆大小的血点,血色乌黑,必是中毒无疑。

重九与我对视一眼,彼此都已知道凶手是谁。

“我去找她”,我气结。重九不语,却突然发作,挥拳打上我的脸。

一时间我脑中嗡嗡作响,膝头一软,坐倒在潮湿的沙地。重九却不依不饶,兽一般扑上。我们扭打在一处。而我根本了无战意,未动手,气势上已先馁了,只图招架。他是发了狠,拳头如骤雨般狂落,揍得我一嘴一脸都是沙。到最后我已累极,蜷在那里听凭他发落。他一拳一拳擂在我的肩头和背膊,渐渐也就止歇。

海水一波一浪渐次涨来,红日正将隐去,海面上茫茫然浮动着数不清的方寸族人。呵,昨夜,他们的狂浪仍然历历在目。昨夜,他们与我都曾饱足。在欲望国度,饥饿者无非各寻各的饱足。

末了,重九将我拽去那具尸身面前,摁住我的头,逼我看她发青的脸,恶狠狠道,“叶暗,这是为你的欲望付出的代价。而这个代价,太高昂,根本不应由她来付。”

见到郑红衣时,她正沐发。

珠翠卸去,脸也素着,未搽胭脂而更见雪白。

想是已然洗毕,自有方寸族人拥上,殷殷为她将长发擦至半干。

之后他们又托住她的发仿佛托着乌云,搭上近旁横生的树枝。而她,由始至终,盘坐于溪畔巨石之上闭目吹奏一支竹笛。笛音清越,破空而来,绕林而去。她乌沉沉的发随风飘摆,千丝万缕,十分牵缠。仿佛,另一条蛇。

我蹑足走近,方觉悟,我是来兴师问罪的,何以像做贼?于是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扬声问道,“人是不是你杀的?”

红衣却似没有听见我的话,只住了笛声,轻道,“当年,在尘世,我修行于古刹后山的凤凰木下。你知那种树常开一种艳丽的红花。空山无人,风吹时花朵摇落如雨。千年间,红花开且复落,我本是一条白蛇,久而久之,竟被花泥染作血红。”她睁开眼,注视我,嘴角似笑非笑。我受到蛊惑,不由自主向她走去。

“那一夜,我就要修成人身。整个肉身麻酥酥,忽尔身侧生出双手,十个指头,长短不一;忽尔胸前坟起双乳,圆鼓鼓,摇一摇,竟然会颤;忽尔腰身又且极莫名而险恶地凹陷下去。我欢喜已极,正自抚摸玩赏,忽有一道金光窜至我面前。其时,上古酒魄尚有形态,乃是一条金身大蟒。它眼中落泪,说它当晚命中有雷劫,乞我庇护它一夜。然则我自身也正经历修行之最大关隘,岂敢轻易答应。正思忖间,雷火已追至树顶。叶暗,命运来时,哪容你我细想。我只觉眼前蓝光一闪,惊雷当空裂裂劈下。那金蟒随即挫骨扬灰,散了形,弥弥漫漫化作一片金雾。而我五内俱焚,一股无明之火自灵台烧起,终于昏晕过去。醒来时,已身在方寸。”

不知何时下起雨来,嘈嘈切切,好顺忍地淋了我一身。我竟浑然不觉。竹林间穿枝打叶荡来飒飒的风,激得我打一个寒战。中秋过后,果然秋意浓了。四顾已不见了方寸族人。

天昏地暗,只余我跟郑红衣。

那一夜,人间乃西晋初年,恰刘伶制方寸壶成,东南方隐隐一道紫气冲天。

上古酒魄虽被雷霆打散了形,然灵气仍在,一意求生,望见那道紫气,知有仙器出世,当真是绝处逢生,急急携了红衣奔赴,避祸其间。刘伶乃酒仙转世,有诸神护佑,天雷奈何他不得。酒魄与红衣得以在壶中安身,终朝酿酒、饮酒为乐,如是千年,遂成方寸一国。

然而,红衣自历雷劫后,五内中常郁结一股无明之火,发作时如堕炼狱,有众火来烧,痛不欲生。上古酒魄负疚不忍,数年后,不知从何处窃得一则秘术,教红衣直呼尘世人名,如得应声,则夺其名以炼内丹,此丹唤作“清凉珠”。

“字”,天地鸿蒙初始间第一个符咒。

万事万物由此定型,受了拘束,无所逃遁。

传说仓颉造字成,天雨粟,鬼夜哭。那必定是,自然最后一次追缅人类的天真,追缅人类还相信神、敬畏黑暗的日子。文明始于此刻,一张结构之网,自此铺天盖地于莽苍之上——曾经浑然的,有了界分;曾经晦暗的,开了光明。但又如此撕裂。它恰恰就是西斯廷教堂穹顶上米开朗基罗所画上帝与亚当那指尖将触未触的片刻。是赐福么?是诀别么?都是。不,一定是诀别更多。人离开了神,未来难料极了、艰险极了,但智慧已开,无法再假装蒙昧,人不得不这么做,神也不得不这么做。

以上诸般,统统始于“造字”。

仓颉造字,遍摹日月星辰之相,广取天地山川之形,综观虫鱼鸟兽之姿,多拟花草木石之态,其间有道、有智慧、有大光明。故此,炼字为丹,竟能稍稍压制无明之火。

“唔,我记得那枚灵珠。你一念动咒语,它便星散成千万亿片,每一片都是一个字。其中,便有我的名字么?”

红衣微微点头,忽尔看定我,柔声问,“怎的伤成这样?”不待我答话,她伸手抚触那些伤口,伤口片刻间便即愈合,平复如初。疼痛陡然消去,我却忽记起重九充血的眼睛,还有他强迫我看的那张发青的脸——到她死,我也不晓得她的名字。这样我就推开红衣的手,振一振衣衫,道:“你杀了人。”

她却不以为意,只徐徐舞弄那支竹笛,冷笑道,“呵呵,倘若做妖不能随意杀人,那有什么意思?”其时山间的过云雨已经住了,四下里静得很,偶尔听见远远的枭叫一声,都觉好惊心。

“为什么杀她?”我不服,再问。

红衣叹一口气,道:“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千余年间,我已拘进过数百人。魏晋乃衰乱世,天地间正不压邪,其人皆纤巧风流,有点邪气,酿得一川好酒,且擅作药散,很对我脾气。唐人有胡性,不拘礼,酿的酒回甘浓郁,我也喜欢得很。宋人元气不足,酒味随之寡淡。元人多经杀伐,酒里有血气。明朝人规规矩矩,一板一眼,酿个酒也束手束脚,又一向视我为妖物,我素来厌憎这些俗子,杀过好几个,今次杀多一个怎么了?晚明时,我将这女人唤入此间,若非因我,她早已死在女真人铁蹄之下,岂能苟活四百年至今?哼,我不过是取走早已不属于她的东西,何须向旁人交代?”

我竟让她驳得无言。妖的逻辑中,岂容得下人的生死?我深觉这趟来得无谓,便即扭身离去。从今后,我也只得在方寸消磨余生罢了——冗长的、乏味的、寡欲的余生。欲望的燃亮太危险,我懂了。刚举步,却听红衣在身后幽幽道,“你此来,无非想知道杀她是不是为了你?”

闻言,我便回转头看她。她的双眼如黑曜石,有黯黯的宝光流溢。

“那么是不是呢?”我问。那邪狎的一晚,她看到了么?看到多少?是否像我看到她那样,内心有过一阵昏沉的抽痛?我好想知道。

却见她嘴角一扬,似笑非笑,望着我道,“是不是呢?你说。”

晦暗的夜已过去大半。微凉潮湿的风中,她将身一旋,半干的长发即刻慢镜般飞扬开来,仿佛天罗地网,向我兜头扑下。我无路可逃。我逃不掉了。可是,我真的想逃吗?郑红衣当然不是个女人,但她这样会把玩一个男人的心,那么,她又毫无疑问是个女人了。

这时她掠一掠耳畔的发,嗔道,“下过雨,头发算是白洗了,根本风不干”,忽地眼波一横,向我道:“叶暗,你乱我心智,令到我连一场雨都算不出。”

呵,谁人敌得过,妖的手段?

明知是手段,我却禁不住心头一阵天塌地陷,伸手拽她入怀,将她狠狠压向我怀中,她柔软的双乳与乳间坚硬的红宝石璎珞一齐嵌进来,嵌得我痛。但我渴望这痛。痛能令欲念暂歇片刻。我已行将焚毁,务须她冰静的肌肤熨上我的灼热,我才始觉天地一宽。

自今以往,我的欲望有一个名字,叫做郑红衣。

“叶暗,你来”,那一日在酒坊,重九向我招手。我跟过去,他白色袍角在楼梯间一闪,引魂幡似的,引我趋前。谁想得到柴堆后竟隐着一道极陡的石阶,曲曲折折向地底探去,一路上湿气渐重,石壁上有水珠渗出。重九也不说话,默默晃亮一个火折走在我身前,他金红的影子跃动如魔。

壁与壁之间不断反射回荡着我跟他、追索与引领的脚步。

就这样寂寂地,也不知走了多久,忽见一道黄铜大门矗在眼前。其门金蓝怒彩,镂刻朴拙兽形,极之奢华,不怒自威。重九自腰间摸出锁匙开门。我从旁注视他苍白的脸,他到底洞悉多少秘密?

门后乃是一座森然地宫,三面环水,正东为整面石壁,其上影影绰绰有细密的刻字,光线昏暗,看不真切。我们显然已在海平面之下,全仗北面石墙阻隔海水,巴掌宽的石隙间,但见云垂海立,海水一波一浪自其间不断涌入,又自地底流去。

重九将手中火折晃向东面石壁,我才于一瞬间看清那些影影绰绰的,竟都是人的名字。生铁般青而冷的石壁上,字迹俱为阳刻,浮凸而出,碑铭也似。

“方寸迄今已酿尽两千一百八十九名尘世女子的眼泪,这里是她们的名字”,重九低声道。他趋前,将壁前上百枝白色蜡烛一一燃亮。火光摇曳开来,波纹般逐寸映上石壁,她们的名字就此暖和过来,生动了,复活了。恍惚间,我似听见女子喁喁私语之声,后又醒觉那不过是海上吹来的风。

方寸之国以尘世女子眼泪酿酒已逾千年,一旦中选,那女子便尤其容易动情落泪,少则数月,多则一年,便即泪竭而死。来此数百日,我纵饮方寸之酒,酒的甘香令人忘我,但喉头的辛辣曾提示我意思:痛饮狂歌的背后是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她就要死了,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还在那里怯怯地哭。

我仰头,见那两千多女子的浩瀚名录,由天至地铺陈而下,忽生悲壮之感。这满壁细细密密皆是女子的性命,累世累代,生生不息的情劫呵。曹公雪芹所谓“万艳同悲”,竟是真的,竟在这里。一时间,我似贾宝玉来至太虚幻境,抽览薄命司卷册,心头忽起一阵酸楚,却欠缺足够的智慧去破解它。

我只知,这里,竟是一座祭祠。

“这些名字,都是你镌在这里的么?”我已被彻底震住。

重九却冷笑道,“我哪会知道这么多。每酿尽一位女子的眼泪,石壁上会自动浮出她们的名字。刚开始总是模模糊糊,越到后来越是真切,及至这女子泪竭而亡,名字便即清晰如刻,并随之隐现下一个名字,如是循环往复。六百年间我几乎每日来此查看,所以知道。”

说罢,他将火折移至名单最末一行,引我去看。

只见,那如星芒般闪烁不定却又已然能辨出笔画的字迹,赫然竟是,花明。

在方寸,欢愉与痛楚彼此违背。

但彼此勾连。勾连得很深。几乎,就像是罪恶一样。

当然有过不置信的时刻。

我一遍遍核对“花明”二字之后以极细笔触浮出的生辰八字和籍贯。无误,是她。十余年了,记忆清晰如刻,竟比往昔更甚。此刻,地宫中回荡着咸腥的海风,都是花明泪水的味道。她为谁哭泣?

白烛光芒摇动,蜡泪流至一半便即凝住,如霜似雪,微黄火光也不能令它化开。我惶惑极了,求助般望向重九。

他一再审视那名字,宽慰我:“依我的经验,这女子还活着,死期尚在一月之后。”地宫中一片死寂。没有用了。就算花明此刻还活着,但她必死无疑,死期就在一月之后。无论我知不知道,竟已没有用了。我深吸一口气,强自压抑,但没用,眼泪已不容分说地落下来。

昔君视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弃我沟渠。昔君与我,如影如形。何意一去,心如流星。昔君与我,两心相结。何意今日,忽然两绝。

电光石火间,我记起花明的眼睛,长长的双眼皮,瞳仁很大,泛着金棕色,像小鹿。十五年前我与她私奔——呵呵多可笑,我是个穷光蛋,竟拐带她私奔——买好去南洋的机票,我的账户只余九十八元,那还是因为ATM机无法提供一百元以下的纸币,勉强留下。现在看来完全是异想天开,但那时我却很当真。办妥登机手续,她去洗手间,我去机场外抽烟。一支烟快吸完时,转头恰见远处她正由她的家人拥上一辆黑色商务车。我追过去,她向我摆手,流着泪叫我的名字,说对不起。我的名字却是哑的,被消了音。记忆出现断片,呵,我叫什么名字?我不独失去了花明,我穷极无聊的人生到后来,竟连自己的名字也失去了。黑车绝尘而去,我的生活忽尔化作一片无涯海,她似一叶轻舟荡远再荡远。上车时她并无反抗,呵,不过一支烟的时间,她已被说服。山盟海誓多么虚妄。忽然我指尖一痛,低头看时,却是烟头燃尽烧了手。我狠狠掷它在地上,心一横,孤身登上去南洋的航班。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花明。呵,倘若那一日我不抽那支烟,故事的讲法可会两样?事后,花明很快嫁入豪门。报纸上登出整个版面,眼角眉梢,她并不是不快乐的。今年她三十五岁,是两个男孩的母亲了。她为谁哭泣?

“初来方寸,你每醉酒,都唤花明的名字。你把自己叫做叶暗,所以我想,她应是你的爱人”,重九道,声音鲜有波澜,他的冷静真正安慰到我。

“还有办法可想吗?”我暂止流泪,低声问他。

重九沉吟半晌,道:“我没有遇过这样的事。但很久以前我听说,如果有人夺回自己的名字,大悲海便会倒转,方寸中每一条淌满金酒的河川都会干涸。”

“夺回名字的人,会怎样?是否能够回到尘世?”

重九摇一摇头,不知是表示不会,还是表示他不知道。

但,不管会或不会,我的办法也只有它了。

在方寸那缜密的、无出路的、不可攻破的逻辑中,这是唯一可能的变数。

绝境中的人,哪有什么办法可想?不过是孤注一掷罢了。

那日十月初一,大潮。

大悲海中浪击长空,惊涛拍岸,而红衣盘踞于海中嶙峋怪岩之上,昂首独对惊涛骇浪而岿然不动,状如坐禅。她细意吐纳那枚幽蓝灵珠,炼字为丹,徐徐化解五内无明之火。吐纳间,灵珠光晕明灭,与新月柔光辉映。千万亿“字”萦绕着红衣,仿佛回风舞雪,又似星河在天,繁华得令人心惊,惊到心头一空。——繁华之中原是有此等空寂。

我屏息等待,生怕一口气吹散了那些“字”。呵,千万留神,我的名字也在其中。

吐纳罢,红衣飞身而下,徐徐扑落我的怀中。

“尘世人的名字有那么好?”我环住她柔软的腰肢,蛇的腰肢。她盈满我的怀抱,似圆月盈满山间的空谷。一丝愧意在我心头如电光一闪,我更紧地抱住她。

“不都好,也有俗得呛鼻的,也有酸得涩口的,我都不要。我只要我喜欢的,一遇到就占为己有”,红衣笑时竟有孩童的任性妄为和天真,“眼看我这颗清凉珠已经越修越好了。”

“已经修得那么好了,不如,就把我的名字还给我?”

“不还”,她笑嘻嘻,见我面颊上有剃须时刮破的小小伤口,便轻吐蛇信,替我舔去了。

“还给我会怎样?”我不达目的不罢休。

“我不知道。上千年来,从来没有归还过呢”,她忽而凝眉,似思忖什么。

“那么至少让我看一看?”

红衣沉吟片刻,道,“真的就看一看?”我明白她不忍心拂我的意。

“就看一看”,我保证,并且直视她的双眼,附上满脸十二万分忠厚诚恳。我知她会信我,因为她愿意信我。在这一点上,妖并不比人高明。我四十余年情海翻波的聪明,也能和她数千岁渡尽劫波的智慧斗上一斗,无非因为我知道,她中意我。她已先输了一阵,败局已定,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挽不回了。

她扑哧一下笑出声来,道,“有条件哦。”

“尽管说。”

“你娶我。”

婚姻不过是一个契约。

是双方各自让渡一些权利跟自由,去换取一点对方的义务跟责任,如是而已。

十五年前,花明彻底地败坏了我对于盟誓的胃口。对婚姻,我的兴致很低以至于没有。但我今次,为了她早已与我无涉的性命,竟要在她经验之外的时空中、在她经验之外的契机下,结婚了。对象,是一条蛇。

情爱之成败盈亏多么可厌。

输者,将会一再地输下去,永无赢面,永无翻盘的可能。除非,肯于忘情。

我们的喜宴设在大悲海畔卧云楼头。

卧云楼共有危危七层,翼然立于海波之上,最宜听涛。那一夜恰值十五,圆月高悬,亮得不近人情,静静泻下一天一海细银如雪。楼头飞檐如钩,将那明月钩近一些,再近一些。

被拘入方寸的尘世人大半记恨红衣,不肯赴宴,甚至,他们得知婚讯后,也渐渐疏远了我。当夜,赴宴的尘世人屈指可数,也都不过略坐一坐,便即起身告辞。上百年在妖界的偷生,似乎从不磨损他们为人的自傲跟尊严。而我,在他们眼中无疑是悖德者、叛逃者、投机者和色情狂。但,我想起花明,地宫那生铁般的石壁上日益清晰的她的名字,她白鸽般的双乳,她小鹿般的圆眼睛。她为谁哭泣?是否为我?其他的,都已不重要了。

只有重九留到最后,临别,海风中,他深深看我一眼,轻声问:“准备好了?”

今夜之前,我曾与重九反复推敲行动的细节。我知他问的不仅仅是关于夺回名字这件事本身,还有,它的后果——大悲海倒转,方寸中每一条淌满金酒的河川都枯竭。一切都只是传说和推论,因为它从来没有发生过。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这势必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方寸经此一劫,我将再无面目与红衣相对,还有,此刻欢天喜地纵饮狂歌的方寸族人。他们的快乐几近癫狂,他们的报复,只会较之更甚。

我也曾独自谋算,彻夜不眠,我想,做成这件事之后,我应该会死掉的。至于红衣,她将势必不会再把她白瓷般的乳房和红宝石璎珞贴上我滚烫的胸膛了。每念及此,我都很怅然,竟比想到死还要怅然。这个后果还没有发生,却每每令我心头一空。于是当我抱着她的时候,我都抱得更紧一些。

关于爱和欲望,我们知道多少?

喜宴过后,惟余我同红衣独对。

满楼红烛隐隐,摇曳着映上大红帐幔,红色叠加红色,那样不加节制的森然的红,几乎,超出语汇。远远地,我是说很远,在和缓的风浪间有成群的方寸族人麋集,他们为这个婚宴辛苦了好多天,此刻,已在云中睡倒。

浪潮不断拍上迂回的海岸,低沉地轰鸣着,袭来又复退去。

红衣忽举杯,将那只玲珑白玉盏往我杯上一碰,铮琮之声十分悦耳。她仰脖一饮而尽,凝视我片刻,道:“我曾以为是欲望,原来是,我爱你。”

闻言,我险些落下泪来,握住她的手,竟无言以对。关于爱和欲望,我们知道多少?

陡然,我的手被她攥紧,攥得我痛。只见她脸色大变,雪白面孔上一道紫气时隐时现。红衣一声惊呼,滚倒在地,蛇尾不断甩动翻腾。酒器、果子和桂花洒了一地。红裙下,她的蟒身急速颤动,半柱香的工夫,方才渐渐平息。我将她抱起放于榻上,不知为何突然显得过长的裙下,忽露出一双白如新笋的小脚。

我讶异至极,不置信地一点点掀起那裙来看:足趾、足弓、足踝、小腿,全都细洁、巧倩而颀长。浓艳的红色灯影中,这崭新的女体真令人惊。我呼吸几乎骤止。这崭新不是婴儿的崭新,而是一出世就告完成,一出世就诱惑,一出世就美。我还欲再看,红衣却蜷起身来,摁住裙的下摆,咬唇笑道:“不给看”,但片刻后又似自己也不相信,反复以手抚触自己的膝盖和小腿,欢叫道:“叶暗,我修成了。我竟修成了,人的身体。”

西周时,灵蛇红衣修行于凤凰木下。凤凰木常开艳丽红花,空山无人,风吹时花朵摇落如雨。千年间,红花开且复落,红衣本是一条白蛇,久而久之,竟被花泥染作血红。西晋初年,红衣值修得人身之关隘剧遭雷劫,灵台蒙蔽,避祸方寸,受无明之火煎熬,遂以人名炼丹,化解内毒,如此半人半蛇,又过千年。直到。

直到这一天,爱欲充盈,从内部填充她为一个人。

以智慧无法修成的,她终于,以爱欲修成了。

金鼎中燃着龙涎香,轻烟自兽头荡出,袅袅的,芳魂一缕。

月色清凉如银,自外映上层层红幔。不动声色间,素的光,忽尔艳了;贞静的,忽尔动情。是这样魅艳的夜呢。

蜡照半笼金翡翠,麝熏微度绣芙蓉。

洞房花烛夜,旖旎缠绵原是题中之义,而红衣新得的人身,令这一夜只有更香艳。她和我,对这具身体,都有无尽欢喜、无尽好奇以及无尽探问。而她一刻也没有令我忘记,她原是一条蛇——伊甸园中,性的启蒙者。世上哪个男人敌得过一条蛇的缠绵?

那一夜,我神魂颠倒。我沦陷,我降服,我一再地崩塌于欲望陡峭的顶峰。在意志软弱到极限的时刻我终于承认:肉身怎么可能被精神超越?我们除了肉身,原是什么也没有。精神不过是肉体的影子。肉身不存,魂将焉附?膜拜爱欲,不也一样修成正果?

呵,我已修成正果。

五更天,我醒来。

圆月隐去,东方微微放亮。

红烛快将燃尽,蜡泪漫在黄铜烛台边,淋漓而下,垂而未落,险险地,竟也凝住了,似泣血。见之,我忽记起地宫石壁前那如霜似雪的白烛,烛火中,一壁摇摇的,尽是尘世女子的性命。而花明命在旦夕,我的心一阵隐秘的揪痛,不能再等了。

我看向红衣。她阖着眼,仍在睡。眉目银钩铁划,斜飞入鬓。她的长发殷殷缠在我的胸口,她的腿柔柔攀在我的腰际。呵,我没有遇过比她更妩媚的女人,而她是我的妻子。除了她,我不曾有过其他妻子。此后,也不会再有了。

“记得吗?我与你,有一个约定”,红衣醒来时,我这样对她说。

红纱灯笼因风摇动,最后一点烛火,“噗”的一响,叹息般,燃尽了。

红衣看着我,嘴角似笑非笑,眼神中并无半点惺忪睡意。

她看向我幽暗的灵魂。有一瞬间,我几乎以为她就要把我看穿了。我几乎以为,她就要破了这个似是而非的情局,洞悉我险恶的祸心、我卑微的私情、我视爱高于欲的无聊偏见。我几乎以为,她都知晓了。但我尽全力顶住,沉着地回视过去,她的双眼多么疯狂,像野玫瑰开在危危断崖之上。

这样,郑红衣便开始了那命定的吐露。

——

她轻启双唇,唤出我的本名。

唤声如珠玉崩落银盘,一粒一粒,脆而慢。那三个字逐一自她唇齿间幽幽浮出,星子般,明明灭灭:沈,是沈腰潘鬓销磨的沈;初,是骤雨初歇的初;时,是时有幽花一树明的时。全都方方正正,全都是四平八稳的左右结构。它们无依地荡在空中,似白鸟浮于天地,银鱼游于海渊。尘世与我的关联全从这名字当中来了。其间多少场憔悴,多少回秋凉,多少番人间花树朗朗青空,全都明了,全都清楚。

沈。初。时。银色中有淡淡幽蓝。魅魅的诱惑之光。

我心胸一热,是它们。

我四十余年的尘世生涯中,被唤过何止万次的名字,是它们。

飞快地,我自枕间抽出一张金网,甩出去,网罗之,捕获之。三字在网中彼此碰撞,叮铃之声不绝于耳。《圣经》里形容一句话讲得动人,说那就像金苹果落进银网,势必也有此叮咚之声的。而这张网,罗帕大小,是我事先以光线织就。还记得吗?红衣第一次来找我,曾以蛇信勾取一束光线。而我,是第一个能拿起光线的尘世人。今天的事,从那一天便注定了。

我们无法违背宿命。

见我夺字,红衣一惊,即刻伸手来抢。

我早已将身一滚,立在地上,而她追来,刚下床便扑跌在地。呵,她还不能自如地,使用她的双腿。

一轮红日正自天边升起,恍惚间海波如沸,很静,却隐着浪涛,有轰轰烈烈的事将要发生。整座卧云楼已被不容分说地照亮,呵,逃不掉了。廊间,檐下,尽是长长薄薄的金色光影,尘埃浮在光柱里,也似金沙漫漫,一天一地泻下。

我将那三枚银字托于掌中,药丸般,往口中送去。红衣伏在地上,一时无法起身,只抬头看着我,眼神里负着痛。我已噙了那三字在口,口中一阵虚凉,似有水银弥漫。红衣闭上眼。野玫瑰凋落。断崖崩毁。玉树琼枝作烟萝。她闭着眼,轻而坚定地摇头,她甚至来不及说“不要”。

我已吞咽了。

汝窑月白釉圆洗其左,哥窑金丝铁线纹胆瓶其右,我居其中。

身周尽是极细极细的粉尘,扬扬洒洒,起起伏伏,渐渐沉落在我脚下。一室都是瑰丽酒香,其后数月,犹自绕梁不绝。懵懂间,我认出我的黄花梨四出头官帽椅,椅中秋香色云锦袱,烟青色蜀锦腰枕。我的前尘,从认出某个物件开始,一一回魂。

我回到尘世。我竟回到尘世。

那么方寸?我俯身拈起一撮粉尘,在指尖轻轻捻动一回,是青瓷粉不会错。我心头一凛,收藏界视为秘宝的方寸之壶已然挫骨扬灰,而方寸之国就此魂飞魄散、荡然无存。这一室酒香便是证据。

我错了。原以为死的那个会是我。

“你是第一个能拿起光线的尘世人。”

“其中有何缘故?”

“也许,你跟方寸有特别的因缘吧。”

原来,我与方寸的因缘,竟是毁掉它的因缘。何其讽刺。

我抬头望向密室窗外,青空一碧如洗,高树枝头伶仃挂着两枚红柿。

尘世的深秋,北京城的深秋,我已惯看了的沈初时的深秋。日色如钻,自枯枝间硬而烈地刺下,我双眼生疼,忽然地,流下泪来,“红衣”,我喃喃念着她的名字。

爱一个人,对于方寸的镇国兽郑红衣来说,是一场豪奢的赌局。

何况这赌局是不义的——她赔上的,岂止她一时情动、全副性命,还有合族存亡、一国劫毁。郑红衣赌不起,但竟也落了重注。你看,宿命那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书写,强大如红衣,一样无从预先知晓。

而她自以为是的对手,以情爱为饵,设下这样隆重、惨烈、狠辣的局。一切都已迟了。我们已被命运捕获。

情途危危,我鲁莽涉险,而她孟浪交付。

野玫瑰凋落。断崖崩毁。对于红衣,爱就是死,是湮灭,是倾国倾城彻底的葬送。

故事多么简单,一句话便可讲完。

在方寸,我饮酒寻欢,堪堪历尽一春一夏一秋,后来,我无意间毁了它。

四十余年的生涯中,我遇过不少奇事。

唯独这一件,最虚妄。

关于红衣。我只肯在梦里想起她。还有,如果很偶然地,当我清晨起身,剃须时不留神刮破了脸,在那芒刺般细微的疼痛中,我才会纵容自己想起红衣。我想起她自身后环住我,身体却好顺忍地探过来,探过来,灵巧而缠绵地,以分叉的舌尖将那一点血污舔净。伤口即刻消失,唇畔惟余一丝凉意。非常,像是一个吻。你看,我对她的记忆全然属于肉体,不属灵,不属于我清醒的神志。

我是否爱她?沈初时是否爱郑红衣?非常难解。像生命中黑暗与光明的时刻一样难解。

但我的怀抱终生空茫。

事情过去几年后,有一天,我见到花明。

那是在一条窄小嘈杂的长街。公交车、私家车、脚踏车和人群的流动当中,尾气和大排档烧烤的气息里,我看见她,一眼就认出了她。公交站台上,她瘦得像个孩子,从密密实实的人群里踮起脚张望车来的方向,侧脸向着我,恰能见到她左脸的淤青。早前我已风闻,她的丈夫数年前已破产,一蹶不振,很不如意时会动手打她。她为谁哭泣?

很快,来车了,花明右手排开众人,左手护拥着一名背书包的幼童,奋力推挤而上,终于,车门恰在她鞋跟处碰合。那车沉郁地叹一口气,十分哀怨地超重前行了。一瞥之间,我已认出那是一双Ferragamo,如果不是因为过分脏旧,应是花明最爱的玫红色,鞋跟部位已然绽线变形。她过去豪华生活的线索,非常模糊。

这个憔悴、萎顿并且被丈夫殴打的女人,曾有一个国度因她崩毁,而她什么也不知道。

命运就是如此悍暴而绝妙。

而我们,微如尘埃的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象宝宝和周一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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