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一直想写写亲爱的小明,但总感觉把他从现实里抓到我的纸笔中很难,一不小心就让他从我的笔尖上溜掉了。因为他时而清晰、时而朦胧,还有一些与生俱来的神秘,让我无法顺畅稳定地描绘他。而今他和我一样,年纪大了,慢慢安静了。这时我可以慢慢地、仔细地看见他,写一写他的故事啦。
小明是我的好朋友,和他认识已经很久了,他算是个挺奇怪的人吧,有时候我觉得能够深刻地理解他,有时却感觉他突然就变了,甚至变得那么陌生。
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在我认识的成百上千的人里,他应该算“曾经是个天才”。他小的时候几乎学什么都会,速度快的吓人,唯一不足的是他的手指不像脑袋瓜那样灵活,甚至有一些笨拙,所以他没有成为发明家,到后来更像是成了个空想家,一个喜欢坐在家里胡思乱想的宅家。
他最大的弱点或者说突出点,可能就是太重情了,且一贯地“感情用事”。这一点,上帝对他似乎不够公平,像他这样的天才不该有这么细腻丰富的情感。如果说人是感情动物,那他是当之无愧的典型;如果说人最难战胜自己,会在情感旋窝中疯狂地沉迷、甚至激情犯罪,那他正是乐此不疲的典范。也算他的运气好,好到没能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
天才的思想需要客观冷静的基础,太倚重追求某一种感情、某一些情怀和意境,容易让人走偏,走进个人的死胡同。这样他就无法站在中立的角度去观察和研究,对博大精深的思想、对复杂变幻的情感无法清晰透彻地学习与分析,总结和应用就无法全面客观。小明就是失去了这样一种客观,后来的经历也证明,这严重影响了他的事业发展和身心健康。他走上一条更为崎岖的路,那就是疯狂。他疯狂地翱翔在情感的天空,搏激在汹涌澎湃的爱情海洋里,最后面对触目惊心的后果和支离破碎的伤痛,认识世界,感悟人生。
后来小明也变得安静了,能在一个地方呆很久,能对一朵云看很长时间。所以他经常会来我家里住下,我们断断续续地密切相处,度过一些美好的时光。不过小明还是经常会出走,上次他出远门走了一年多,去年6月份才回来。他回来时,人一下子变得好很多,脸上焕发着说不出的光彩。那些日子正赶上环保督察,成都的天气也变得特别晴朗,蓝天白云,清晨和傍晚时常出现绚丽的彩霞。可到了冬天,小明又悄无声息地走了,就像他悄悄地来,总是不打招呼,无声无息的。以至于我都不晓得他是走了,很久了才发现。
后来我甚至有些担心,怕他不再回来。感谢上帝!小明每次不管多久、不管走得多么音信全无,他总是能够回来,这次也不例外。刚刚过完春节,三月的暖阳慷慨地瀑洒下来,我就感觉他要回来啦,所以不停地往外跑。跑到河边园子里,看满树的红花怒放;爬上山坡,迎着春风,闻空气中弥漫淡淡花香;在空旷的荒原上、田野里晒着太阳,让春光的温暖浸透心底。我拼命地晒,直晒到出汗,晒到人都要酥软得融化啦。当我往回走的时候,看见路边青绿的小草大片地生长出来,树丛的枝尖上发出嫩绿的叶芽。当我回到家,小明已经坐在那里,抬起头朝我淡淡地微笑。啊,我的老朋友,你终于回来了,在这春天的阳光里,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最想写的是小明的三场恋爱和一次送别,这是他还算奇葩的人生中非常精彩的事件。单从爱情的角度欣赏,这也是很有料、很生动呢,何况还一次比一次惨烈,轰轰烈烈、扬鞭策马走天涯,染红了几十年的笑傲江湖。本想合在一起短短地写上一篇,没想到光开个头都费了这么多周章,只好下次再来具体写啦。今天先起个头,算是对小明的归来、以及一年一度恩赐的春天,表示由衷的谢礼吧。。。
微博
昨天说到小明,春节无事时,我翻看他的微博,看见年2月他写的“我自己的歌”,真的蛮像他的:
“在情感世界里,我是单纯的坏蛋;在爱情天堂里,我多么浪漫又天真;不管年纪长了多少,不论世俗的风雨怎样给予打击,我是顽固的简单派,我是痴情的坏小孩。”
那时,小明又一次结婚又快4到5年啦,关于这次婚姻可以说更加奇葩了,在小明的生涯里当算史无前例,在我认识的人中也是极为罕见,当然这些小明后来才会发现,那会儿他倒是无所谓的。不过4到5是他一个躲不过的坎儿,之前三次壮烈的恋爱或婚姻都在4到5年之间结束。这次一定是有什么冥冥中的先兆吧,所以那段时间小明发了好多微博,后来果然是出事了,这个以后再讲。
有趣的是我接着又看到他写的“我喜欢的女人”,他说当晚有个朋友提到这个古老的话题,还拿出篇美文来“吟咏”。我猜他一定看不上那篇“黑巴适”的文章,立刻就像小公鸡一样地鸣叫啦。他原话是:
“突然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的坎坷,似乎都和女人有关,看来我也有必要梳理一下我喜欢的女人。今晚的咖啡有些迷醉了,如果明早醒了,感觉脸红,就全当是说了些酒话吧。
5岁,我喜欢喂着奶的女人,因为没吃过母亲的奶,对那饱满丰硕的白肉团,我充满了热烈的崇拜。
10岁,我喜欢在书桌下给我递小儿书的女人,她的手是纤细柔软,带着好闻的肥皂香。
15岁,我喜欢长着妩媚大眼睛和早熟身材的女人,她的领口总是微微的开启,另人心跳。
20岁,我喜欢叛逆的女人,对世界说不,对我说就是好。
25岁,我喜欢品位独到智慧温柔的女人,她说知道我在想什么,我问她,她就笑。
30岁,我喜欢风骚的女人,性感的元素在身体的每一处宣泄,任何疯狂和毁灭都远不及她诱惑的美。
35岁,我喜欢单纯的女人,一如回归童年,痴情在她的憨笑和懵懂之中。
40岁,我喜欢成熟到极至简单的女人,质朴而率真,雍容而平和,丰富而内敛,博达而仁爱。
很快要到45岁里,以至今后50、60、70...,我还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世界的尽头在哪里?
爱能到哪里?
也许结果已不重要,快乐在过程之中。
这个过程我叫它人生。
真正爱过的人,才有可能真正拥有和享受到“单独”,才会在生命最终回归根源的那一天,露出安详恬静的笑容,那美丽的极致,最后的顶峰。”
看来小明的这一生是要在爱的过程中继续折腾喽。那年他42岁,有个4岁多的儿子讲话闷痴痴的很好玩,他走哪都带着,一副幸福的模样。他那栋像危房似的老别墅还在住着,我去看他,他说去了美国的前妻要回来找他,想跟他和好,我说可以呀!你猜他怎么跟前妻说的,他说先把你多余的美元寄几篇儿过来吧!肯定又被骂惨,长不大的臭德行。
一晃快10年了,如果今天我再问他,现在你还喜欢女人吗?我猜他的眼睛仍会一闪一闪地,发出亮光。
聊到孩童,他一定笑得合不拢嘴;说起女人,他必会娓娓道来,这两个话题他太有兴趣了,一肚子的话能说个没完。他就是这么个人,有时你晃一眼就能把他看穿,有时你几年没搞懂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今天是三八节,正好应个景,抄出来诠释一下他的幼小心灵,也为写他的故事做个铺垫。同学喜欢看,因为可能有人认识他,更多的人,我希望能不讨厌他,给他一个生存改过的空间,这样的人,现在真的也不多了,包容的社会,多一点人文关怀,多一点温情和浪漫,也好吧。。。
一次送别
如果按时间顺序,我应该先写小明的第一场恋爱,从喜剧开始、以悲剧收场,按小明的话说,年轻的爱只能像一场流星雨。但那样星光灿烂一般凌乱飘飞的花雨,真的是好美呢!如果我是小明,我何尝不愿意畅淋这样一场青春的爱情雨呢。所以对小明的第一场恋爱,我完全能够理解,不论它最终结果如何、去向何方,都是留在心灵深处的美,是流淌在无怨青春和岁月里的一首难忘的歌。
真正耐人琢磨并让我震动和惊悚的,是这之后的小明,他明显是受了点儿内伤,如果有个成熟的大哥大姐帮帮他,小事一桩,很快可能就化解了。但轻伤不下火线的小明、骄傲孤独狂放不羁的小明没有遇到这个帮他的人。当激情的火焰不断地被寒冰冷雨掠割,终于绝望地喷射出愤怒的火苗,没有控制与保护,它向四下里狂卷,漫无目地的燃烧,这肆意燃烧、仇恨、狂躁、悲伤的烈火,能烧毁什么吗?小明说,它能烧死一整片心灵世界里最葱郁茂盛的森林。
所以在这样一段痛苦、放纵、迷茫的日子里,我以为他只会去毁灭遇到的每一个女人,没想到他竟送别了一个女人。小明亲手完成了他唯一完整的一次送别,送得安安静静、简简单单,送得彻彻底底、平平淡淡,我感到很惊讶,印象极深。所以,当我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真不相信是他干的,不过再仔细想想,这种事也只有他能干。
我是听小明的保姆说的,他家有个小保姆,说是保姆更像小明收养的扶贫山区儿童,刚来的时候黑瘦的脸上只看到有两只大眼睛,小女孩才13岁,就被家里赶出来打工挣钱,那些重男轻女的穷困山区,说直白点就是把不想白养的女孩丢出去自生自灭。家政公司那时叫保姆介绍所,就捡来挣个中介费。
那都是送别事件之后两三年了吧,有一天我在小明家喝酒,喝到二麻时,说起猎艳的事来,小明高兴来劲,说自己如何马快刀长、心狠手辣,是个多么冷酷的爱情杀手。已经长得白白胖胖的小保姆在一边撇嘴笑出声来,说他尽打冲壳子,刀子嘴豆腐心,是个大情种。我问她怎么知道,小保姆就说出了小明的那次千里送别。这么好玩的事情,我当然要狠狠地深挖啦,借着酒劲,小明一五一十全都招了,这就是故事的来历。当然了,里面有没有小明故意渲染和故意隐瞒的地方,谁也不知道啦,但是这次送别是被铁板定钉、千真万确了。
小明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尤其不喜欢凑热闹,年轻的时候从不按常理出牌,做啥事都不想和多数人一样,大学毕业那会儿兴送行、喝送别酒,他去喝了一次,发现酒馆里到处都是这样一伙人,从此就再没参加过,连毕业合影都没去。他说每上个学毕业啦都留张合影,照烦了,这次咱不要啦。同学们一个个走了,手牵手的、挥泪而别的、大包小包拖家带口的,他都没去送过,当然也没人送他,他也不要人送。离开峨眉校园时是个下午,和一个臭味相投的兄弟一起挎个书包,手插在裤兜,就这样潇潇洒洒头也不回地走了。
后来工作了、失业了、下海了、又打工了,除了老父亲来成都看他、一个人独自坐飞机回东北,他去送过几次外,这辈子他几乎是没给谁送过行。但凡事都有例外,小明的这次唯一完整的送别着实送得有趣,而且送出很远、很远,送得很不简单。他送一个认识不到十几天的大学毕业女孩从成都坐火车回家,一直到兰州,一直到兰州市的某一个角落,到那个女孩的家门口,然后再两手空空地回来。那时火车开得慢,来回也得两三天呢。为什么叫送别呢,因为这不是一次简单的送行,他们真的分别了,他们的身体、情感永远地分别,也各自完成了对特定历史时空的告别。被送的人,告别了学生时代和青春的懵懂;去送的人,告别了内心的仇恨和对往事的愧疚。这次送别看似平平常常,实则惊心动魄,要多年以后才能回味十足。
那个女孩叫小彤,高个长头发,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是小明在交大学生俱乐部跳舞认识的。事情的起因还是要从跳舞说起。。。字一写就多,篇幅不够用啦,且听下回分解吧。春天里百花开,我又要忙活新的工作了,讲故事不着急,慢慢来,啷里咯啷。。。
一次送别(续)
关于跳舞,在祖国大江南北曾经风靡一时。在那个春光乍现、个性开放的90年代,温柔的蓉城,舞厅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热烈野蛮地生长。不再是热爱毛主席的忠字舞,也不是血染风采般的英雄芭蕾,而是魅惑的、甚至是阴暗的、酥软的、甜腻的、充斥压抑与释放的、赤裸的欲望之舞。在朦胧的灯光下,鬼魅的音乐里,舞池外像猎豹般逡巡的目光,舞场里迷醉晃动的身影,混着汗味的香水,微张的红唇,窃窃地私语。在那个忘记时空的瞬间,各式各样的男女,突然间变得一致的单纯,犹如回到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诡异地晃动着,旋转、扭摆、摇曳、浸没,一如没了思想,只把感官、触觉留在黑暗中,不知为了什么,不再需要明天。。。
这是社会舞厅的样子,学校里也有舞厅,情况就很大不同,一波波单纯澎湃的眼神,一汩汩率直天真的味道。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但醉今宵酒,忘断明日愁。那个时代是怎么了?哪里来了那么多的愁!失恋的小明理所当然地成为舞会的明星,比起社会舞厅的昏暗,小明更喜欢来这里。在又一个毕业季的夏天,他在这里遇见了小彤,彩灯旋转地照射过来的一刻,他看见了好大一双明亮温柔的眼睛。几曲过后,他们就像无话不谈的老朋友,小明说他给小彤买了一瓶汽水,两个就坐在那里开心地笑个不停,这是他此生给她买的唯一的东西,就是一瓶汽水!这时,最温柔慢缓的中场舞曲响起来,小彤拉他走进舞池中央,两人就像磁铁一样吸在一起,再不分开。
这算是一见钟情吗,或是某种特殊情境中的特定镜头?反正他们就黏在一起了,一夜疯狂,小彤说同学毕业都在走了,宿舍里乱,就搬过来住小明家里。那几天小明下班回来得好早,小保姆说,从没见他笑得这么好看呢!在厨房里听到他们银铃般地唱歌。没过几天小明出差了,留下小彤在家里教保姆做饭,说好等他回来一起去看峨眉山。第七天小明还没回来,小彤已经订好火车票,明早就要走了,当晚小彤把她宿舍里的蚊帐、碗盆和带不走的值钱玩意儿带过来,留在小明家,写了一封短信压在桌子上。小明深夜回来时,小彤已经回学校了。信上说:天天盼你回来。很遗憾,临走不能再见面了,今晚就回宿舍,明天上午的火车。一床蚊帐是今年夏天新买的,你留着用吧,几个碗盆你也用得上,还有些小东西,带不走,给你拿过来了,别嫌弃,给小保姆玩吧。。。没想到在大学最后的时间里,遇见了热情开朗的你,跟单位里的人不同,你比他们更有活力,永远带着一股朝气,你的快乐驱走我内心一片片阴霾,早点认识你该多好啊。。。从不抱怨什么,但不能不追求什么,我能理解你,我们都要奔赴远方。。。看着看着,小明就站在桌边,无声地流泪了。很久没人跟他这样真切的说话了,一个认识不到十几天的女孩,待他竟如此的温柔!
次日清晨,小明多早就醒了,他想小彤这样匆匆地启程,带着淡淡的忧思,尚不完全明白美丽的学生时代已经“小鸟一去不回来”,这样的遗失和怀念要多少时光流逝才能排解啊。他记得当年自己回东北,铁路一直向北,心却要飞回南方,那独自离去的旅程啊,多么苦涩又漫长。他觉得应该去送送小彤,一路送她回到家门口,就像小鱼从鱼缸里直接游回大海,不再有任何慌张。也许这是他唯一能给小彤做的好事啦,就这么干。小明快速地收拾了一下,拿上个钱包就跑下楼去。
到了宿舍楼,几经打听终于找到了。小彤惊喜甚至怀疑地看着他,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就在学生宿舍人流攒动的走廊里,来了一小会儿忘情的拥抱。到车站临时买了张站台票,小彤是事先订好的卧铺,进站时人很挤,他们被人流拥挤着终于坐进了卧铺的一角。后来查票了,列车员超级认真,小明在火车上算老江湖了,还是扛不住,被撵去了硬座车厢。看见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坐在车厢端头靠墙的角上,过道边还有点儿空地,就坐下聊天。两个人聊得高兴,中年人拿出一个军用水壶,里面满满一壶自家酿的纯高粱酒,小明买了两只烧鸡,就坐在地上抓着鸡腿喝起来。没多久小彤过来找他,说卧铺那边不好玩。旁边椅子上的大妈挪了点地方凑合着让美女挤挤坐下来,就这样一起边吃喝、边吹牛侃大山。
酒越喝越高兴,说到劳燕分飞,说到各奔东西。中年人说,我这酒比电影红高粱里的酒还好呢,纯高粱的,送行人喝了不难受,喝了肚子特别暖和,心里特别快活。借着酒劲小明突然来了一嗓子: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小明嗓子高,又喝了酒,这一嗓子,全车都骚动了,旁边有一伙可能也是毕业的学生,跟着就唱: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啊,抛洒着红绣球啊,与你喝一壶呀,红红地高粱酒呀吼。。。那时小明的模样就和大学生一样,喝得红彤彤的、年轻的脸,列车员走过来,对小明说,哎,那个高个儿,你是班长吧,叫大家小点儿声,别太激动喽!那是孤傲离群的小明很久前没能体验过的一次毕业旅行,好像一瞬间回到从前,回到峨眉山的峥嵘岁月,回到凤凰岭上那场漫天飘洒的冬雪。
后来有一次我们在歌厅唱歌,有个女孩点唱了田震的《干杯朋友》,嗓子也和田震那般的粗哑: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忘掉那天涯孤旅的愁,一醉到天尽头。也许你从今开始的漂流再没有停下的时候,让我们一起举起这杯酒,干杯啊朋友。小明听着,愣在那里很久。后来他找我要这歌的光盘,又在网上下载,在家里夜深人静时听、迎着朝阳听、在黄昏的金色光芒里听,有时也跟着唱:天空是蔚蓝的自由,你渴望着拥有,但愿那无拘无束的日子将不再是一种奢求;绿绿的原野没有尽头,像儿时的眼眸,想着你还要四处去漂流只未能被自已左右,忽然间再次忍不住泪流,干杯啊朋友。小明觉得这歌词好像就是写给他的,当年要是能唱着这首歌多好啊。。。
小明是很会唱歌的,但这首歌他却唱不下来,也唱不好听,这么久以来,我从没在歌厅或其他公开的场所听他唱过。或许这首歌,对小明来说只适合听,却不能唱,这歌词连着他心里最疼的肉呢。
未完待续。
一次送别(终结版)
话说那火车就这样走走停停,终于到兰州站。站台上,小彤说,就此别过吧,你还要上班呢,坐对面的火车回去吧。小明说,不想让你有一刻孤单,送你回到家门口。就这样,从火车站挤着人群出来,那时兰州街上跑着很多招手停和面的,小明当时还是阔绰的,直接打个面的,从火车站一直开到安宁区,一口价60元,那在当时算是个高价了。在车上,小彤好奇地看着路两边的变化,像个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给小明讲这里原来什么样,现在怎么样。啊!那黄色的古塔怎么不在了?上次回家还有呢!第一次来兰州的小明,并没多大兴趣,跟着小彤的手指,稀松平常地左看看、右看看。路过了一排灰色大楼门口,小彤突然喊司机停一下,她指着那个空旷的门洞说,这就是我要上班的地方,记住哦,来兰州时就到这儿找我。
到了小彤家,离房子还有十几米,有棵大树,小彤拉他进树荫底下,她想像电影里那样,抬起泪汪汪的眼睛,说,再吻我一下。但她那么高挑、漂亮、超凡美丽,她想更特别点,所以就猛转身,给小明一个大大的熊抱。抱得真使劲,小明都疼了,怕她难过缠绵,一个劲儿说好了、好了。当小明弯过胳膊,刚想抚摸她的长发,只听小彤轻轻说,给我写信,说完迅速松开手,转身飞快地走了,留下一个门洞里面模糊的背影。小明的手就在半空中悬着,好像时间突然被卡住,等他缓过神,缓缓地放下手指,摸了摸身旁的大树,转身往回走。他越走越快,一如歌唱的那样,像穿过乱流的突袭,等他终于上了招手停,紧紧地靠着椅背上的他,以为,还把小彤抱在怀里。。。
有些事,分别一次就够了;有些人,分手一次就没了。尤其有一种状态,叫纯真。那天,小明讲到这里,声音一下子就轻了,语调也不再流畅,能看得见他眼里忽然涌起的泪光。从前,在兰州安宁区的一棵洋槐树下,他深深地抱过一个女孩,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吗?如果非要给这三个字加个期限,他是否愿意,从此忘却了今天?
这是很多60后心里的小悲伤,有时候这个伤痕很深、很疼,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无法描绘、无法诉说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木有了的、而他确体验过的情怀。60后的人,曾经非常潇洒过,那时有首歌叫你潇洒我漂亮,人人都会唱,节奏无比的轻松。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刚刚从禁锢中解放的青年,眼前飞溅着光彩陆离的浪花,以前从没想过的金山银海、鬼魅狐仙似乎就在眼前,他们不在意很多东西,甚至急于脱离,好尽情地奔向远方。因为比起精彩的新时代,很多东西都黯然失色了。那些年我们随手扔掉的、忽略掉的,那些单调、简单、乏味、保守的,那些疯癫、痴傻、无邪、无条件、无目的、无保留、无界限的热爱,在如今花钱花命也买不到啦。
回来坐上卧铺,小明很饿,刚才恍惚中连最有名的兰州拉面都没顾上吃一碗,赶紧买碗方便面,泡上。又想到这么舒服的卧铺小彤也不享受,宁愿陪他在硬座车厢的地板上喝酒,心里一酸,咸涩的眼泪合着面,难吃死了,全都倒掉。回来后,小明没给小彤写信,至今没再联系过。自始至终,他们也没说过爱谁,但是却永远地把谁记到了心里。
当年,坐在火车下铺看着窗外的小明,尚不知道还有多少事要发生、还有多少磨难在前方。有那么几个小时,他很轻松,觉得告别了些什么,又重新开始了什么。他写过首小诗:在这样的季节里,真的,不是我激动地吟唱,而是你遥远浸透的波光,让天地涟漪。游戈的野鸭,如何抗拒,如何能不挥舞着翅膀,拍打起水花。
后来,在一次交大同学的聚会上,听一个甘肃的同学说,他们那里校友会有个漂亮的学妹,说当年毕业时,她男朋友陪她从成都坐火车一路送她回家,她很感动。难道说的是小明?我当时好有冲动,真想问到那个女生的电话,可又一想,即使我找到的真是小彤的电话,小明可能看也不看就撕掉了,因为他说过,人生就像奔驰的列车,曾有的必将失去,亲近的终会分离。他说:我祈祷你永不再现,没有什么比这更美。在灵的世界里,你变成了那样的唯一。得知你的存在,感受你的信息,幸福刹那间把沟壑填满。。。
写到这,可能要搁笔了。小明昨天来找我,说看见我写的东西了,叫我暂且饶过他。毕竟圈子不大很多人都认识,还在工作也会有不少交集,留点空白和正义的形象吧。我说你还怕啥吗?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好像是自嘲,或者苦笑、或者坏笑,总之他笑了,并稍稍埋下了头,让我看见他灰白的头顶。过了好一会儿,他抬起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脸,看着我慢慢地问,写这些干啥呢?不干啥就是想写。有什么用吗?没啥用,写着玩。玩得有意义吗?为了忘却的纪念嘛,也许有人爱看呢。谁看呢?懂你的人终究是懂的,不懂你的看了也白看,何必浪费功夫呢?人多少还是要交流吧,东西好不好看要大家来说呀。说到这,他突然用那双干松温暖的大手握住我,说再等等,再等等吧。我看着他凑近来的头上,两鬓飞染的霜花,空茫却又淡定的眼神。。。突然有种醒悟,也许是该再等等,毕竟故事还远未结束,现在说的话,今后漫长的岁月里拿什么去修补呢?也许等再2年、10年、20年,那时候当我张开口,还想说、还想写,我们再回这里相见吧。再见,我亲爱的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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