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鉴之二司马光之怒

《通鉴》原文: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王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保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隧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请焉!”文公于是惧而不能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

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乌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这是第一个臣光曰,开宗明义,异常重要,要了解其涵义,要和宋神宗为《资治通鉴》做的序对比来看:

朕惟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故能刚健笃实,辉光日新。《书》亦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诗》、《书》、《春秋》,皆所以明乎得失之迹,存王道之正,垂鉴于后世者也。

汉司马迁铀石室金匮之书,据左氏《国语》,推《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采经谪传,罔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驰骋上下数千载间,首记轩辕,至于麟止,作为纪、表、世家、书、传,后之述者不能易此体也。惟其是非不谬于圣人,褒贬出于至当,则良史之材矣。

若稽古英考,留神载籍,万机之下,未尝废卷。尝命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论次历代君臣事迹,俾就秘阁翻阅,给吏史笔札,起周威烈王,讫于五代。光之志以为周积衰,王室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平王东迁,齐、楚、秦、晋始大,桓、文更霸,犹托尊王为辞以服天下;威烈王自陪臣命韩、赵、魏为诸侯,周虽未灭,王制尽矣!此亦古人述作造端立意之所繇也。其所载明君、良臣,切摩治道,议论之精语,德刑之善制,天人相与之际,休咎庶证之原,威福盛衰之本,规模厉害之效,良将之方略,循吏之条教,断之以邪正,要之于治乎,辞令渊厚之体,箴谏深切之义,良谓备焉。凡十六代,勒成二百九十六卷,列于户牖之闻而尽古今之统,博而得其要,简而周于事,是亦典刑之总会,策牘之渊林矣。

荀卿有言:“欲观圣人之迹,则于其灿然者矣,后王是也。”若夫汉之文、宣、唐之太宗,孔子所谓“吾无间焉”者。自余治世盛王,有惨恒之爱,有忠利之教,或知人善任,恭俭勤畏,亦各得圣贤之一体,孟轲所谓“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至于荒坠颠危,可见前车之失;乱贼奸宄,厥有覆霜之渐。《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故赐书名曰《资治通鉴》,以著朕之志焉耳。

治平四年十月初开经筵,奉圣旨读《资治通鉴》。

其月九日,臣光初进读,面赐御制序,令侯书成日写入。

解读与分析:

这里是第一个臣光曰,其实也是整本《资治通鉴》的总旨。我们结合着宋神宗为《资治通鉴》做的序综合分析一下。

宋神宗的序里开宗明义:“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故能刚健笃实,辉光日新。”、“《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敲黑板,这句要背下来的)”故赐书名曰《资治通鉴》,以著朕之志焉耳。”

古代的史书,根本目的是经世致用,要从已经发生的历史事件中找出治理国家的客观规律,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所以《资治通鉴》的根本目的不是详细地记录历史上发生的一件件琐事,而是挑选有资于治道的情节按照年代的顺序进行记录,所以我们称之为第一部编年史巨著。而从太史公开始的《史记》以及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正史都是纪传体。小时候上学的时候不懂什么是纪传体,后来真正读《史记》以后才知道,纪传体可以理解为一本本历史上有名的个人传记的汇编,不过按照人物的重要性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然后太史公非常细致地按照年代顺序整理一个个表格,简要记录一些大事,这个叫表。

话说回来,既然有了皇帝御笔定性的编纂目的,司马光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开始了编纂工作。遇到需要重点点评的事件时或者提醒皇帝注意的事项,就发表一下“臣光曰”。第一个臣光曰大概是最长的一篇,也可以说是对宋神宗序的一个回应。我们逐段分析一下: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礼=纲纪分=君臣之分名=公、侯、卿、大夫。定了总体的论调。

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天下太大,一个人管不过来,所以天子管三公、三公管诸侯、诸侯管大夫、大夫治庶人。按照这个框架管理,国家机器就可以有条不紊运行。天子管理天下的前提就是无论如何要维护这个礼,就是这一套纲纪。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王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文王是西周正式的天子、孔子在大宋朝早已立为万世师表。这里摆出文王和孔子之言,以表君臣之分的重要性,君为臣纲,为三纲之首。春秋时候抑制诸侯崛起,即使王室不尊,但是仍然位于诸侯之上,这就是君臣之分。如果不是夏桀、商纣那样的暴虐昏君,对手又遇上商汤、周武王这样的仁德明主,使人民归心、上天赐命的话,君臣之间的名分只能是作臣子的恪守臣节,矢死不渝。注意,这里司马光使用了双重标准,上文刚刚说“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这里又说如果君主不得人心,诸侯仁德贤明,就可以取而代之。

在举例子的时候,司马光用了两个又不是很恰当的例子:

例子1:微子是殷商天子帝乙的长子,但是不是嫡子,帝乙认为他更有贤德,就要传位给他,可是而史官大臣则依据法典为此事争辩,认为有正妻的儿子在,就不可立妾的儿子做太子。子启因此没有成为商王的继承人。后来帝乙没办法立了商纣王为后,结局悲惨。(关于立长还是立贤的问题,是古代帝王家的最重要的问题,我们会在后面智氏和魏氏的废立中讨论)

例子2:季札,是春秋时吴国国君寿梦的幼子,寿梦想立季札为后,季札自己认为不合礼法,宁死不屈,跑到山里藏起来谁也找不到了。寿梦于是立了诸樊为后,诸樊的儿子和诸樊的弟弟后来整国君之位,把吴国直接搞的国灭人亡。

司马光为了说明君臣之分的重要性,举了两个宁要灭国都要守“分”的例子。不知道宋神宗看了这段臣光曰是否有什么御批回复。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保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这段仲叔请缨的故事我们来看胡三省引用的《左传》的注:“卫孙桓子帅师与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而卫人赏之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孔子闻之曰:“不如多与之邑,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繁缨,马饰也。繁,马鬣上饰;缨,马膺前饰。”大意就是仲叔这个人在战争中救了国君桓子,桓子知恩图报,将一个城邑赏给他(卿、大夫在食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仲叔这个人对钱财没有什么兴趣,拒绝了城邑,申请可以在马上挂上繁缨,繁缨为天子和诸侯的标准配置,是身份的象征。大概就像现在你在一次暴乱救了一个市委书记,市委书记为了感谢你安排你到一个政府采购部门做编外人员,油水可能比较足,但是你对金钱不感冒,只要市委书记的车牌为某A的奥迪A6每天接你去一趟超市。孔子对此事非常反对,认为这样准繁缨的行为是坏了名器。给食邑是一次买卖,给完了就两清了,给繁缨,后面有无尽的麻烦,挂着繁缨招摇过市,天子和诸侯权威何存?

这段表述非常精彩,应该背下来:“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

《韩非子》里也有一段:“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

《老子》有言:“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孙子兵法》有言:“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这段话很难理解,意思是说善战之人取得胜利,不应该采用那种一鸣惊人的方式,而是应该充分做好准备,赢的自然,赢的潜移默化,赢的润物细无声,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很厉害,才是真正的厉害,也就是我们现在口头语流行的:“稳”。)

同理的还有两个关于神医扁鹊的小故事,一则是我们中学时学过的《扁鹊见蔡桓公》: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还有一则是《史记》里记载的《魏文侯问扁鹊》(魏文侯是通鉴里出现的第一位明君,后面马上会出现):

“魏文王问扁鹊曰:“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为医?”扁鹊曰:“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魏文侯曰:“可得闻邪”扁鹊曰:“长兄於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闾。若扁鹊者,鑱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闻於诸侯。”

扁鹊的医学观和孙子的战争观非常相近,都主张先胜后战、致人而不致于人,充分准备,胜于庙堂。

见微知著,需要极高的修为。司马光在这里采纳孔子的观点,认为礼法一旦有了突破口,非常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一旦礼乐崩坏,到时可能亡羊再补牢,犹时晚也。

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隧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请焉!”文公于是惧而不能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

周幽王、周厉王失德,导致其礼法百分之七八十都已经丧失,但是周天子尚能长存,根本原因是基本的名分还在。当年晋文公有那么大的勤王功劳,有违礼法的事情都被否决,所以周天子的王畿虽然小,也没有诸侯国敢小觑,也是名分尚在。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有内乱发生,鲁国季氏、齐国田氏、楚国白公、晋国的智氏,如果论实力早都可以推翻其国君,但是敢想不敢做,其根本原因不是能力不够,也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怕第一个出头造反被团攻。所以这些人一直在观望,直到韩赵魏三家分晋,天子不但不讨伐,还发公文承认其国际地位,就是名分不守,先王之礼尚存的20%基本上骤降为0了。

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乌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还有人辩解说,当时周王那么弱,韩赵魏那么强,你周王承认与否不能影响大趋势。其实不然,如果韩赵魏没有收到天子分封而自立,本质上就是犯上作乱,天下人人得而诛之。可以现在你天子自己承认了,其他人想勤王或者想讨伐,也没有借口了。所以三晋列于诸侯,本质上还是天子自己在根儿上坏了。

哎呀呀,君臣名分以后再也不讲究了,谁有智慧谁有实力谁说话,周王当年分封天下,谁能料想子民这么惨,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最后我们再从整体上看一下这篇“臣光曰”。

首先我们要看一下司马光这个人,司马光为众人所知,除了小时候砸过缸以外,就是主编了《资治通鉴》以及与王安石的党争。屁股决定脑袋,了解了司马光这个人,才能更好理解《通鉴》的整体立场。

因为历史本身就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我们现在看到的史书,也都是由史官所书,并不一定是完全客观和真实的,所以一定要带着自己的思考,辩证地看这些历史事件,否则很容易被带弯了。再加上本身战国时期的历史是由各国史官记录存放于各国国库或者周天子处,但是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每次发一个命令,各国的书生都要拿着自己国家的一套制度进行各种解读和辩解,导致法令不行。就像一家大公司整合了好几个小公司,董事长每次公布一个制度,以前小公司的员工都会跳出来说这样不行的、我们以前不是这样做的、你应该blablabla等等。秦始皇什么脾气,整个焚书坑儒,一次性解决问题,把山东各国史书一把火全部烧掉,以后史书整理这段历史的时候,只能依赖秦国记载的各国记录后者从零星资料里拼凑。太史公在整理《史记》中的《六国年表》第三的时候,也非常痛苦,发出感叹:“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

既然说到司马光,就不能不提王安石,王安石是司马光政治上一生的对手。王安石,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谥号:文,配享神宗庙庭。崇宁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庙,列于颜、孟之次,追封舒王。文是谥号里的T1的,历史上屈指可数。而且我们看历史上这些人物,可以称得上是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的很多,但是可以成为改革家的还是屈指可数的。王安石为后人所知,最出名的莫过于“王安石变法”。北宋宋神宗的时候,经济环境比较恶劣,底层百姓生活比较苦,王安石在了解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变法方案,这套方案里又以“青苗法”为核心。青苗法厉害了,实际上就是将政府变为对农民进行贷款的银行(实际可以贷粮食和种子)。每年青苗不接的时候,农民可以向政府贷款给,等到收获之后,再行归还。并且贷款利息要低于地主以及当地宗族的放贷利息。大家发现没,这就是凯恩斯主义的北宋版本。这个政策从理论上的确是可以慢慢做到国强民富,改善中央的财政难题,还加强了粮食和种子的流通,使百姓也获得很大的利益。可是问题是这个变法理论太超前了,可能超前了宋朝当时政治和经济环境几百年,也极大损害的既有的地主阶级和宗族势力的经济利益,必然得到他们的极大反对。而司马光作为著名的历史学家,家学渊源,对中国历史的问题以及国民和政治特性了如指掌,所以从中也看出了这个变法中的问题所在,也预见出强行推广可能会对朝廷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毅然决然站在了变法的对立面,成为保守派的支柱之一。而司马光编制资质通鉴的后十五年里,就是政治斗争失利后被贬的十五年。(司马光与王安石的矛盾是政治理念之争,双方对个人的私德都没有互相攻击,而且彼此惺惺相惜,也就是英语里说的itisnotpersonal,这点非常难得,都是高士,值得敬佩,这点跟通鉴里遍布的小人有根本的区别)

所以在这十五年里,司马光的心情可以说是非常低落的,他心中理想的皇帝应该是从善如流(最理想的是从光如流),择其善者而从之,尊重封建礼教、礼法,敬畏祖宗之法,不要轻易变革,不要导致国家混乱。所以这里洋洋洒洒的臣光曰里,不停的强调礼法、强调名分、强调西周的制度荒废就是不尊古法,导致王令不尊,对此痛心疾首,义愤填膺。

那么我们从现在的观点看,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奔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康庄大路上,我们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马光这一套属于典型的封建主义思想,其强调的三纲五常其实一直都在延续,一直延续到了民国时期。到毛主席写《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时候,里面还有宗族势力强大的记录,一个社会底层的农民犯了错误,其实往往很难走到官府这一次,当地的族长就有足够的权力对其进行处置,更不要说在经济方面对农民尤其是贫农的剥削。所以从现在看,司马光的这一套理论代表了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了当时的生产力的发展。

写到这里,稍微等一等,我好像犯了一个错误,我在拿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历史问题,犯了典型的教条主义错误,并没有按照北宋当年的客观形势进行分析,不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没有辩证看问题。

那我们站在司马光的鞋子里看看当时的状况。历史发展到宋朝,中央集权已经发展到非常集中,郡县制实现多年,中央对地方有足够实质性统治基础,这个时候就需要加强三纲五常,甚至宋明以后发展成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人才是不需要有独特观点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是不被允许的,所以违背三纲五常不尊皇权的行为都是罪大恶极的,科举制度从隋唐开始发展到北宋已经非常成熟,科举过程中的教科书必须是复合皇家最根本统治利益的,凡是违背基本儒家思想以及封建礼教学说的人是不会被正统所认可,更不可能走上国家公务员的道路。换句话说,官僚、士族、学者、平民的奴性被加强,一直到清朝和民国达到顶峰。这就是为什么司马光会在《通鉴》里不厌其烦的强调名分、礼法的最根本原因。毛主席在文章里对封建礼教痛心疾首,为了彻底击毁这些封建礼教的思想毒瘤,必须做到矫枉过正,不过正不足以矫枉,只有这样才能让封建礼教永远不能抬头,这是后话。

话至如此,我们再看看司马光有没有犯教条主义错误呢?东周后期自春秋开始,周王为天下之共主的威信已经尽失,王令不行,这些都是客观现实,是大势所趋,已经不是周威烈王一个人可以控制,不管他认不认可,三家分晋已成事实,与其他们三族势力撕破脸死磕,顺势认可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其形式上的支持,未必不是一个最佳选择。而且战国时期跟大一统时期是有根本区别的,在战国混战的时候,礼法和道德已经不会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因为礼法和道德并不能保证国君不被谋逆杀害,不能保证一个小国不被打过吞并。在那个年代,唯一认可的是智力,是智和力。

大一统的朝代,中央集权是大趋势,为了方便君主统治,必须采取“内法外儒”的管理思路,整体上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法家提倡的法度进行规定和管理,在价值观上通过儒家的为政以德、三纲五常、仁义礼教为中心的封建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统治,是最方便最有利的方式,考核人才的标准也是德才兼备,德胜于才,比如在西汉时期,除了有太学以外还有举孝廉的制度。

而在春秋战国、汉末三国、五代十国、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等时期,道德普遍沦丧,人才稀缺,竞争激烈,只要能协助君主成就霸业,德就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了,所以更考验君主对人才的驾驭能力,就向《通鉴》里记载的子思向卫王荐苟变中说的:“夫圣人之官人,犹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长,弃其所短;故杞梓连抱而有数尺之朽,良工不弃”。即使道德有瑕疵,也要看领导怎么用。另外一个更典型的是三国时曹操的用人观,曹操先后下过三道《求贤令》,可以说是领先那个时代的人才观:“得功者赏,何计贵贱乎?夫有行之士则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更务实、更立竿见影。

跟大一统时期不同,人才是有选择的,如果言不用、行不合,则可纳履而去,直奔敌国,没有任何的道德障碍。如果国君过于纠结道德,比如会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亲者痛,仇者快。所以读到后面的时候,我们会看到战国时期一个能人良将服务于多个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比如吴起服务过鲁、魏、楚,苏秦为秦王献计不成转身就去投六国实施合纵大略,商鞅是卫人,却服务于魏国,结果在秦国实施了变法。在这一点上,战国时期跟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什么不同,国力的比拼,也是人才的比拼,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争夺。李斯的《谏逐客书》通篇就是在谈这个问题,这是入选《古文观止》的名篇,建议大家读一读。

当国家分崩离析的时候,也是有能力士族的最好年代,可以投靠明主,一展抱负。如果在大一统时期,特立独行、思想超前、朝三暮四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之前看《芈月传》,苏秦投靠秦王不成组建六国同盟,好不威风,如果在《汉武大帝》或者《康熙王朝》里敢这样做,基本上活不过两集。

从这个角度看司马光拿着宋朝的标准来责备周威烈王,周威烈王表示他也无能为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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